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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

发布时间:2020-05-21 16:23 来源:南谯区人社局 阅读次数: 字体:【  

    从2020年1月起,南谯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十五个档次。

    省和区财政对参保人给予缴费补贴。每人每年缴费补贴标准为: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补贴100元、缴费600元补贴110元,缴费700元补贴115元,缴费800元补贴120元,缴费900元补贴125元,缴费1000元补贴130元,缴费1500元补贴165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补缴的不享受缴费补贴。

    缴费档次由参保人自选,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期限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对长期缴费超过15年的,另行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每超过一年,增发标准为每人每月2元。

    即日起,开始代扣城乡居保保费,请广大城乡参保人员账户有足额保费确保扣费成功,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

(民生专题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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