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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18-02-27 09:00 来源:省统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2017年全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是依据省政府决策部署,由省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省情省力调查。这次调查以2017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采取分层、整群、概率比例抽样方法,共调查登记人口80万人。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调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省5000余名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顺利完成了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根据本次调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17年末,全省常住人口6254.8万人,比上年增加59.3万人,增长0.96%,同2010年安徽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950.1万人相比,共增加304.7万人,年均增加43.5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7%。

二、城乡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345.7万人,占总人口的53.4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909.1万人,占总人口的46.51%。同2016年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1.5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3158.7万人,占总人口的50.5%;女性为3096.1万人,占总人口的49.5%。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06。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163.4万人,占总人口的18.6%;15—64岁人口为4317.1万人,占总人口的69.02%,其中15—59岁人口为3955.5万人,占总人口的63.2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35.9万人,占总人口的18.1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74.3万人,占总人口的12.38%。同2016年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2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0.38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中,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口占15.3%,高中文化程度人口占16.6%,初中、小学文化程度人口占61.0%,人均受教育年限为9.27年,比2016年增加0.04年。全省总人口文盲率为5.45%,比2016年下降0.15个百分点。

六、人口自然增长

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全省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为87.6万人,死亡人口为36.7万人,自然增长人口为50.9万人。出生率为14.07‰,死亡率为5.90‰,自然增长率为8.17‰。

附1:2017年各市常住人口主要指标

附2:2017年各县区常住人口

 

2017年各市常住人口主要指标

地  区

常住人口

(万人)

城镇化率

(%)

出生率

(‰)

死亡率

(‰)

人均受教育年限

(年)

全  省

6254.8

53.49

14.07

5.90

9.27

合肥市

796.5

73.75

12.08

4.70

11.26

淮北市

222.8

63.61

13.43

4.62

9.65

亳州市

516.9

39.77

17.25

5.73

8.30

宿州市

565.7

41.56

16.28

6.27

8.67

蚌埠市

337.7

55.31

16.02

5.33

9.85

阜阳市

809.3

41.75

18.30

6.24

8.41

淮南市

348.7

63.46

13.23

6.12

9.38

滁州市

407.6

51.89

12.55

5.33

8.98

六安市

480.0

45.41

12.84

6.42

8.78

马鞍山市

230.2

67.89

11.03

5.33

9.16

芜湖市

369.6

65.05

10.23

5.82

10.12

宣城市

261.4

53.69

10.16

6.86

8.71

铜陵市

160.8

55.79

10.49

5.53

9.28

池州市

144.9

53.67

10.29

5.60

9.07

安庆市

464.3

48.57

12.25

5.45

9.01

黄山市

138.4

50.9

10.56

6.32

9.00

 

 

  

 

2017年各县区常住人口

县  区

常住人口(万人)

县  区

常住人口(万人)

瑶海区

97.9

颍泉区

61.4

庐阳区

67.1

临泉县

163.1

蜀山区

125.2

太和县

143.0

包河区

95.2

阜南县

118.3

长丰县

66.0

颍上县

126.9

肥东县

88.8

界首市

60.3

肥西县

77.1

大通区

18.7

庐江县

100.1

田家庵区

62.6

巢湖市

79.2

谢家集区

32.7

杜集区

33.9

八公山区

17.8

相山区

50.2

潘集区

40.9

烈山区

34.2

毛集区

10.6

濉溪县

104.4

凤台县

59.5

谯城区

149.9

寿县

105.7

涡阳县

129.6

琅琊区

32.4

蒙城县

113.8

南谯区

26.4

利辛县

123.6

来安县

44.4

埇桥区

173.0

全椒县

40.0

砀山县

84.1

定远县

80.7

萧县

119.7

凤阳县

67.4

灵璧县

104.1

天长市

61.9

泗县

84.9

明光市

54.5

龙子湖区

22.2

金安区

84.5

蚌山区

40.4

裕安区

90.5

禹会区

35.5

叶集区

23.3

淮上区

23.5

霍邱县

119.2

怀远县

99.0

舒城县

76.8

五河县

59.5

金寨县

53.1

固镇县

57.5

霍山县

32.6

颍州区

80.6

花山区

44.5

颍东区

55.7

雨山区

33.4

 

2017年各县区常住人口(续)

县  区

常住人口(万人)

县  区

常住人口(万人)

博望区

17.7

枞阳县

85.9

当涂县

47.1

贵池区

62.1

含山县

39.2

东至县

48.1

和县

48.3

石台县

9.7

镜湖区

56.1

青阳县

25.1

弋江区

33.3

迎江区

26.7

鸠江区

61.7

大观区

29.1

三山区

15.4

宜秀区

27.0

芜湖县

30.2

怀宁县

60.6

繁昌县

26.9

潜山县

51.3

南陵县

41.6

太湖县

52.8

无为县

104.4

宿松县

61.3

宣州区

81.1

望江县

54.6

郎溪县

33.1

岳西县

33.0

广德县

49.5

桐城市

67.9

泾县

30.5

屯溪区

23.6

绩溪县

16.1

黄山区

15.0

旌德县

12.6

徽州区

9.4

宁国市

38.5

歙县

41.3

铜官区

41.2

休宁县

24.9

郊区

8.1

黟县

8.1

义安区

25.7

祁门县

16.1

  

注释说明:

调查对象:指被抽中的调查小区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部人口,包括2017年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调查小区的人口;户口在本户,2017年10月31日晚未居住在本户的人口。

常住人口:包括调查时户口在本调查小区,且居住在本调查小区人口;户口在本调查小区,离开不满半年人口;居住在本调查小区,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调查小区,户口待定人口;户口在本调查小区,居住在港澳台或国外人口。

 

 

(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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