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文化岗位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龙蟠社管中心:
现将南谯区《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文化岗位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南谯区2018年度新增文化协管员设置地点和岗位名额》
南谯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南谯区财政局
2018年7月3日
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文化岗位
的工作方案
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增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活力,丰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切实解决村(社区)级公共文化设施“有人办事”的问题,贯彻《中共滁州市委办公室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广新局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落实《安徽省文化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文化岗位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滁州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
在2017年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文化岗位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部分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设置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招募享受财政补贴的文化协管员,负责管理文化设施,组织开展文化活动。
二、试点单位
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积极稳妥、务求实效的原则,2018年,在全区选择16个行政村(社区),每个试点村(社区)配备1名享受政府财政补贴的文化协管员。
试点村(社区)原则上从2018年试点在建的省市区级农民文化乐园、市民文化乐园和有需求的村(社区)中,按照“文化设施健全、人口相对集中、确有岗位需求、自愿参与试点”等条件,精心选择确定。
三、招聘条件
文化协管员的基本条件为:热爱基层文化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一定的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和协调能力;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化艺术特长;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民间艺人、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退休老教师等优先聘用;本行政村人员优先聘用。
在职村委会干部等,原则上不得兼任文化协管员。
四、招聘程序
坚持“自愿报名、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聘用”的原则,由区文广新局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乡镇文化站、村委会要鼓励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应聘。
五、工作职责
文化协管员负责管理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包括农家书屋等),保证设施正常开放;组织开展各项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培育村(社区)文艺队伍,培训群众文艺骨干;挖掘村落文化,做好村落文化遗产宣传、保护等工作;协助乡镇管理农村文化市场;协助上级部门做好“送戏进万村”、“农村电影放映”、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
六、管理考核
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文化岗位试点工作以区文广新局为主体组织实施。坚持公益自愿、政府购买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和岗位需求,推进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文化岗位试点工作。区文广新局会商区财政局、人社局和镇(社管中心),建立健全购买基层公益文化岗位工作制度和管理机制,比照村副职管理办法和待遇由镇(社管中心)商区文广新局组织招聘。区财政局积极做好购买服务指导、资金保障等工作。
区文广新局制定管理考核办法,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工作台账,严格人员年度考核及第三方综合性评价等,全面客观衡量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文化岗位项目的社会效益。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考评结果与人员绩效补贴、以后年度岗位的购买直接挂钩。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要及时解除。
文化协管员接受区文广新局、镇(社管中心)、村委会(居委会)共同管理。区文广新局、镇综合文化站要加强对文化协管员的业务培训。
七、资金保障
试点工作所需资金,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安排,从各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含地方配套资金)等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结合试点岗位设置和购买形式,合理确定财政补贴标准。为加强对文化协管员的绩效考核和管理,补贴资金可以采取基础补贴和绩效补贴相结合的发放方式。
八、时间安排
2018年7月上旬,区文广新局会同区财政局确定试点单位名单和岗位名额,上报市文广新局;
2018年8月底前,区文广新局完成公开选聘工作,经过岗前培训后,上岗服务。
南谯区2018年度新增文化协管员
设置地点和岗位名额
序 号 |
地 点 |
名 额 |
1 |
乌衣镇汪郢村 |
1 |
2 |
乌衣镇锦绣湖社区 |
1 |
3 |
乌衣镇吕赵社区 |
1 |
4 |
沙河镇沙河社区 |
1 |
5 |
腰铺镇腰铺社区 |
1 |
6 |
腰铺镇梅铺村 |
1 |
7 |
章广镇街道社区 |
1 |
8 |
章广镇太平集村 |
1 |
9 |
黄泥岗镇杨塘村 |
1 |
10 |
黄泥岗镇张浦郢村 |
1 |
11 |
珠龙镇清流社区 |
1 |
12 |
珠龙镇广卫村 |
1 |
13 |
珠龙镇珠龙村 |
1 |
14 |
大柳镇大柳社区 |
1 |
15 |
施集镇施集社区 |
1 |
16 |
施集镇李集村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