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发改委移民项目负责人张朝东关于《南谯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生产开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5-21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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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以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水库移民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6〕770号),根据省水库移民管理局《关于加强水库移民生产扶持项目建设促进移民增收致富的指导性意见》(皖水移〔2015〕5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南谯区实际情况,我们起草制定该实施细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为进一步促进移民群众增收致富,切实提高库区移民群众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规范移民后期扶持生产开发项目申报、管理、经营和收益资金分配,建立健全水库移民生产开发项目收益分配长效机制,确保水库移民人口与全区人民群众一起全面奔小康,维护库区社会和谐稳定。总体考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已实施14年,2006年至2015年全区主要在库区和安置区实施基础设施项目,改善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随着中央及省市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加大,库区和安置区基础设施已经得到改善和提高,为增加移民群众收入,壮大移民村集体经济,2015年开始全省开始实施移民生产开发项目,加大扶持力度,                                                                     促进库区和安置区经济发展和移民群众增收致富,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反哺移民群众。
    (三)文件起草过程:本政策自2015年开始起草,在起草过程中,我们试点性地组织实施各种类型的生产开发项目,总结项目管理经验,为规范组织实施管理生产开发项目,2019年我委组织区财政局、库区镇和部分移民人口大村负责人到生产开发项目实施较好的浙江长兴市和安徽宁国市等地区进行考察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并会同区财政局等单位反复斟酌,多次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本着边起草边实施边总结的原则,最终完成了该政策的起草工作。
    (四)工作目标:利用生产扶持项目为移民群众带来财产性和工资性收入,通过政策帮扶鼓励移民群众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增加移民户收入,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壮大移民村村级集体经济,为移民村带来可持续收入,从而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移民乡镇社会经济发展,增加移民群众收入,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五)主要内容:生产扶持的基本原则;生产开发项目的范围;生产开发项目资金筹集的方式;移民生产开发项目的含义;生产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移民生产开发经营项目的管理;相关部门职责和监督管理。
    (六)创新举措:本政策相对于其他部门组织实施的生产开发项目,资金使用投向内容更多,受益资金使用范围广。只要项目产权明晰、经济效益好、符合移民生产项目扶持条件均可申请实施生产开发项目,生产开发项目包括:建设类、补助类,如高炮广告、厂房、仓储、超市、购置商铺、贷款贴息、自主培训等,通过实施生产扶持项目产生收益来切实提高库区移民群众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政策规范了移民后期扶持生产开发项目从申报、管理、经营到收益资金分配的流程和具体要求。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在日后工作开展当中将会结合各移民乡镇的实际情况,加大对生产扶持项目监管力度,每年开展生产扶持项目收益资金分配督查,建立生产扶持项目经营情况与投资计划挂钩机制,在项目下达计划中逐渐偏向于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好的移民村镇。下一步我们将借鉴先进县市区生产扶持项目好的经验,提高生产扶持项目谋划水平,加大生产扶持项目投资,力争实施一批效益好、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扶持项目,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做好全区水库移民生产扶持开发项目申报和实施的监管工作,确保水库移民生产扶持开发项目更好的造福水库移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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