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发改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3 14:56 来源:南谯区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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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44号)以及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区发改委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现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发改委联系。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政务中心主楼201室;邮编:239000;电话:0550-302257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发改委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政务信息工作总体要求,在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深入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区发改委信息公开有关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1条,其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专栏公开68条。主要围绕我委中心工作,国民经济运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粮食市场价格监测、节能审查、招标采购等事项进行公开。其中“政策法规”15条,“规划计划”18条,“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7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42条,“建议提案办理”21条,“机构领导”3条,“机构设置”6条,“财政资金”10条,“应急管理”12条,“精准脱贫”8条,“权力清单和动态调整”7条,“行政权力运行”61条,“双随机一公开”8条,“招标采购”7条,“新闻发布”8条,“政策解读”13条,“回应关切”19条,“监督保障”10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接收和办理区长信箱和部门信箱共6条,全部做到有信必看、有问必答,事事有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按照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要求,根据《南谯区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关于印发南谯区 2020 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要求。逐步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考核内容和考核措施。坚持以每月“内部情况通报”的形式对各科室报送各类公开信息公开、统计,并以委QQ群方式通报各科室信息报送及信息发布情况。针对市政务公开办通报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及时抓好整改,确保各项信息发布准确、及时。

       (四)公开平台建设。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及时整合公管及粮食行政职责,根据最新部门职责和权力清单和工作动态,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丰富各公开目录,将发展改革行政审批、政策解读、节能审查、招标采购、粮食等重要领域栏目维护好。

    (五)监督保障。一是因机构改革及人员调动等原因,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南谯区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对照信息公开栏目和《南谯区发改委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根据各股室职责进行分解,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二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位工作的基础,确保我委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主要领导亲自抓政务公开工作。委主要领导每季度部署一次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常态化检查监督政务公开暨网站工作情况,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协调各科室,督促及时公开应公开内容。四是建立了严格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未经分管领导或是主要负责人审核的信息禁止发布到网站,涉及到个人身份、电话、住址等个人隐私信息的发布要隐藏关键字节,做到该公开全公开,不能公开要在网站发布情况说明。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我委利用局务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利用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新《条例》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14

    4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12.3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思想认识不足。部分科室政务公开意识比较淡薄,工作配合度不够高,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领导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够,未形成一种自觉公开的良好行为习惯,怕公开、烦公开等惯性倾向依然存在,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工作流程有待规范。部分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及时公开。政策解读不够深入,无漫画、图解等新颖方式解读政策。同时,由于部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不甚了解,所以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舆论监督较少,导致难以及时掌握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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