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南谯区农委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南谯区农委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配备情况。
09年我委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人员进行了调整。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我委对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实行政务公开,尤其是网上公开作为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本部门社会形象的重要抓手;以网上政务公开优化工作流程,强化监督,改善服务。主要领导定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的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为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
(二)政府信息清理情况
我委切实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有关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应公必公”、“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向社会和信息公开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对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做好分类,能够将应该公开的内容及时予以公开。
(1)主动公开数量。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农委机关公开政府信息138条。其中,部门动态54条,占 39.13% ;规范性文件30条,占21.74%;其他农业消息情况27条,占19.57% 。
(2)主动公开内容。09年至今,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规范性文件、业务公开、机构和人事、重大决策草案等5大方面内容。
(三)主要行政职权情况
包括《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行政审批、《捕捞许可证》行政审批、《水产品苗种许可证》行政审批、《渔船检验证书》行政审批、《动物防疫合格证》行政审批、《兽药经营许可证》行政审批、《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行政审批等行政职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情况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南谯区农委信息公开指南》,并对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工作职责和重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办依据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强化各部门的办事流程,并及时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传相关公开内容,公布监督方式,其它工作也正在有序开展。
三、存在不足
虽然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信息与栏目不对应,同时由于工作人员交叉工作繁杂,每月发布信息数量低于规定标准等。农业门户网站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有待于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今后我委信息公开办将严格执行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常规化的开展。
四、下一步打算
我委将进一步加大对门户网站的建设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对网站栏目内容设置进行优化,加大农业部门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完善网站更新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确保更新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
(二)增加网站的交流互动功能,结合数据库技术,采取统一的身份认证,形成具有良好的网站管理和可靠的信息发布与共享体系结构。
(三)购置性能优良的硬件设备,提高网站的综合技术水平。
(四)加强计算机知识和互联网安全知识培训,不断促进管理理念的转变,使我委农业信息化建设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滁州市南谯区农业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