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同意南谯区2021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设施维修养护经费分配表的请示

    发布时间:2021-12-15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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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请求同意南谯区2021年度中央财政

    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设施维修

    养护经费分配表的请示

     

    区政府: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01351号)文件要求,我局4月份完成了《南谯区2021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目前已完成维修养护任务。为尽快将维养资金拨付到位,现将拟定维养资金分配表随文上报。

    妥否,请批示。

     

    联系人:王瑞

    联系方式:3111671

     

    附件:南谯区2021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设施维修养护经费分配表

     

    南谯区水利局

                                       2021128


    南谯区2021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设施维修养护经费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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