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谯区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6 11:24
    【字体:打印

    南文旅发〔2021〕44号:关于印发《南谯区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2.15 111.doc

    关于印发《南谯区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

    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广电发〔20201号)文件精神,现将南谯区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滁州市南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滁州市南谯区民政局

     

    滁州市南谯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1215


    南谯区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

    施 方 案

     

    依照《关于印发滁州市南谯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秘〔202128号)文件精神,现就南谯区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广电发〔20201号)文件精神,着力解决我区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不断提高广播电视基本服务范围,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和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需求

    二、目标任务

    当年度经南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确定为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中的烈士遗属、残疾军人及荣立二等功以上现役军人家庭,经民政局审核确定为低保户的家庭,且为南谯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承载主体有线电视用户的,当年免收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不少于50%

    三、实施细则

    1. 减免标准。全区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全年288/户,由南谯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承载主体为全区低保户减免50%的有线(数字)电视维护费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烈士遗属、残疾军人以及荣立二等功以上现役军人家庭减免50%有线(数字)电视终端维护费用。

    2. 办理程序。凡本区安装南谯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承载主体有线电视用户,符合减免条件的家庭,户主持有效身份证件、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开具的证明,到南谯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承载主体各营业厅办理,审核确认为减免对象。

    3. 审核审批。审核审批。全区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免对象信息分别由南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审核提供,南谯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承载主体负责办理免收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相关手续并先期垫付项目所需资金,每年1230日前将实际办理的家庭户数及减免金额,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审核确认,区文化和旅游局依据审核后的清单,报南谯区财政局拨付专项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落实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社会保障、养老设施等资源向农村倾斜,注重加强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让广大重点优抚对象能收听收看更多、更好的广播电视节目,是保障广大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需要,是一项惠民工程、重点工程,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统筹协调、部门配合、稳步实施,对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或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让好事办好。

    (二)明确职责,加强管理

    各部门要明确任务和责任,对属于部分重点优抚对象范围内的用户要及时、准确复核、上报,决不允许相互推诿,更不允许有虚报的现象发生,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