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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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谯区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统计局联系(地址:南谯政务新区三号楼206统计局办公室,电话:3118571)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服务作用的必然要求。2019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明确信息公开内容,组织全局职能科室分工负责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政府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主动公开政府统计信息情况

    2019年,区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件(次、种)。其中:

    1. 通过南谯区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85件。内容涉及文件通告、统计新闻、数据资讯、调查报告、统计公报、法律法规、统计制度、统计知识、政务信息公开等相关内容;
    2. 通过区政府网南谯数据栏目及政务公开信息网,发布统计36篇。
    3. 出版《南谯统计年鉴》等。

     依申请公开统计信息办理及咨询情况

    1. 本报告年度收到关于南谯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申请,已进行公布。
    2. 2019年区统计局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各统计专业接受社会公众上门或电话咨询500余人次。其中统计信息咨询电话接听答复300余次,当面咨询接待240余人次,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四经普情况,全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消费性支出、职工平均工资以及我区GDP、各行业产值等主要经济指标数据。

    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2019年,我局进一步修订更新了南谯区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年度报告、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统计信息等;规定了主动公开时限。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南谯区政府网站和《南谯统计年鉴》等方式和渠道公开。同时指南还确定了申请公开办法和投诉电话,对不能公开的信息内容指南也作了明确的归类。

    (四)平台建设

     为切实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区统计局在信息工作机构建设上,指定综合专业和办公室负责,由一名局领导分管;此外,确立了由办公室、综合专业牵头,各相关科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机制。局办公室负责全局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维护更新统计信息网及政府门户网站有关统计信息公开的内容;局办公室还负责区统计动态信息的编辑发布,制定和完善区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局综合专业负责统一发布社会经济统计数据和公众检索查阅、咨询、申请公开服务。

    (五)监督保障

      一是抓组织建设,根据人员动态调整, 及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确保工作不断档。二是抓工作推进,以各级测评和工作交办为契机,狠抓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落实,突出政策解读,常态保持内容更新,确保政务公开常态化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主动公开信息数量还不够;二是公开信息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拓展。 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20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加大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多地了解统计工作,了解统计信息公开渠道,使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

    (二)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丰富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二是拓展统计信息公开的渠道。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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