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13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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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谯区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28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统计局联系(地址:区政府大楼主楼137统计局办公室,电话:3118576)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以公开促进社会监督,以服务促进人民满意,进一步规范公开行为,提高公开质量,做好公开服务。加强重点信息公开,及时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部门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行政审批、招投标等重点信息,确保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统计信息情况

    2018年,区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件(次、种)。其中通过南谯区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21件。内容涉及文件通告、统计新闻、数据资讯、调查报告、统计公报、法律法规、统计制度、统计知识、政务信息公开等相关内容;通过滁州市统计信息网,发布统计59篇,其中统计分析6篇,各类统计信息、要事53篇;发布《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

    三、依申请公开统计信息办理及咨询情况

    (一)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申请。

    (二)2018年区统计局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各统计专业接受社会公众上门或电话咨询500余人次。其中统计信息咨询电话接听答复400余次,当面咨询接待200余人次,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全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消费性支出、职工平均工资以及我区GDP、各行业产值等主要经济指标数据。

    四、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情况

    2018年,南谯区统计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五、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南谯区统计局没有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因此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发生泄密情况

    2018年度,南谯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泄密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所进步,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19年将继续创新方式方法,增加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信息内容,增强信息的实效性和完整性,使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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