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8-01-17 00:00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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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自2014年3月份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行政公开作为建立长效安全监管机制及落实有效市场监管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有办公室、各股室、队、所负责人组成,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落实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着力构建新型服务体系,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截至10月18日,共计新发展私营企业 695户(任务数 415户),个体工商户1626户(任务数1250户),家庭农场 64户(任务数90户),合作社50户,共计新增主体2435户。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相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了39.6%和43.5%。股权出质24件,出质金额2.9亿元,被担保债权数额28亿元;抵押登记40户,抵押金额1.1亿元。

    企业年报工作,完成省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应报各类市场主体16171户,已年报15124户,年报完成93.52%。其中内资企业年报完成率92.67%;个体工商户年报完成率93.69%;外资企业年报完成率100%;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完成率99.26%。

    (二)大力推进品牌发展战略。确定安徽菊泰滁菊草本科技有限公司为我市质量品牌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组织滁州美业机械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发布了企业质量信用报告,32家单位签订了企业质量承诺书。2017年新培育安徽省著名商标2件,再认定2件;新培育滁州市知名商标12件,再认定9件;新培育驰名商标1件正在审理中;办理商标质押2件,被担保债务数额3000万元。

       (三)发挥计量惠民作用。在辖区内开展了“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确定苏果超市清流路店等5家企业作为A级“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引导并培育72家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目前,我区已办理备案单位38家,备案强制检定计量器具333台(件);对滁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开展了能源计量审查示范单位复评工作。

        二、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完善监管长效机制

    (一)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综合治理。联合教育局对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检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提出整改意见40余条。检查校园周边其他餐饮服务经营者30余户,食品经营者180余家。开展年夜饭监管,共有12家餐饮单位申报办理年夜饭,承办年夜饭347桌,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开展网络订餐安全,目前辖区类共有网络订餐经营户158户,培训第三方平台,并对三家订餐平台进行了约谈,切实保障全市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开展节假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检查农贸市场10次,食品经营店48户次,餐饮服务单位52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行政处罚2起。针对媒体曝光的“僵尸肉”及其产品的检查,检查集贸市场3个、肉类经营主体15户,未发现有病死动物及其产品销售。
    2. 积极开展风险分级工作。我局目前监管底数食品生产企业49家,食品加工小作坊18家;食品经营户1291家;餐饮服务单位696家;全部完成风险分级。药店72家,医疗器械26家,医疗机构16家;全部完成风险分级。
    3. 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建设。已建成3个镇监管所食品检验室(珠龙市场监督管理所、沙河市场监督管理所、章广市场监督管理所)。已完成实验室设备及要求的编制工作,人员经培训后将开展相关检测工作。

       (二)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

        一是强化专项整治行动。和卫计委联合对14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两票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辖区第二类疫苗接种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共检查14家。对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的药店责令限期整改。加强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共检查经营单位20户,使用单位25户。二是加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上报。截止10月20日,不良反应上报120例,不良事件13例,化妆品不良反应5例。三是开展药品流通领域抽检工作。根据2017年省市局工作部署,2017年我局药品监督抽检任务40批,截止6月30日,完成抽检任务40批,其中医疗机构抽检29批次,占抽检总批次的72.5%。零售企业(含连锁)抽检11批次,占总批次的27.5%。已全部送往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三)多管齐下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日常监管。

    2017年度,我区年共计新增使用登记特种设备597台,其中电梯298台、锅炉15台、起重机械175台、压力容器52台、场厂内机动车辆57台。共计受理特种设备安装380台/套,其中电梯249台,锅炉14台、起重机械78台/套、压力容器39台,压力管道380米。

    一是认真开展特种设备普查工作。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涉及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普查工作的通知》(南市监特函﹝2017﹞2号)文件开展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普查工作,全年共普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32家,发现9起安全隐患,责令9家单位立即整改,1家单位立案处理。

    二是积极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我局积极开展各类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共计检查企业318家次,检查特种设备2004台,责令整改各类安全隐患56起,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26份,整改完成25起,立案7起。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工作,印发了《关于印发南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谯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南市监函字〔2017〕号)文。参加市质监局举办的“金智保利”杯电梯安全征文活动,共计组织报送6篇征文,其中我局选送的《我的名字叫电梯》文章获得本次活动第一名,另有三篇征文获得优秀奖。

       三、充分发挥职能,服务发展和执法监管等工作成效显著。

       (一)开展打击传销工作。以“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为工作原则,开展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区行动,并于2017年3月代表滁州市接受了省打传办的“无传销城市”的验收,收到了市打传办的好评。2017年10月16日,我局再次代表滁州市接受了省打传办的督查,并再次受到到了好评。

      (二)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我区目前有证总数44家。其中加油站24家,加油点20家。根据自行摸排和对照省整治办两次通报涉嫌非法经营成品油线索核查的结果,我区现有涉嫌无照或无证经营的12家,疑似非法加油车1台。目前已关闭的4家,责令关停7家,责令改正1家。无成品油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城南和乌衣,各镇(办)均有一至两个小型加油站。

    (三)开展消费维权工作。2017年我局全年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561起,其中接市12315转办182起,接区信访局及有关部门转办290起,本局及辖区4个市场监督管理所自行接投诉举报89起。561起投诉举报中有469件属投诉类,92件属举报案件。469件投诉已成功调455起,调处成功率达98.1%,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18万余元。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以新《消法》颁布为契机,隆重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开展重点商品市场专项整治。重点开展消防产品、虚假宣传、广告违法、商标侵权、家用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建筑钢筋、汽车销售及维修等商品和服务质量治理,全年在农资、电动车、儿童用品等开展产品质量抽查和打假行动。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案件28起。

        (四)坚持严格执法,突出案件查处。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执法培训;组织全体执法办案人员共同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二是加强信息录入工作。及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已结的案件制作案件信息公示表进行公示,在本局网站和区网站进行公示;并督促各办案机构把2017上半年已结案件录入二法衔接平台,并及时向区检察院报送已录入案件数。三是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截止2017年10月19日共立案53件,结案42件,截止2017年10月19日共缴纳罚没款699198元。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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