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局“两个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09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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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局两个清单动态

    调整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应急局有关科室业已开展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并将动态调整情况报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我局已经审查完毕,现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要求,我局成立了区应急局“两个清单”动态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有关科室具体开展的工作机制。对一年来,国家和省级对有关的法律法规调整情况逐条核实,目前已完成核实工作。

    二、调整情况

    我单位原有行政权力120项,其中:行政审批2项、行政处罚110项、行政强制3项、其他权力5。此次共调整20项。调整后我单位共有行政权力109项,其中:行政审批2项、行政处罚101项、行政强制3其他权力3项。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取消情况。共取消14项,其中:行政审批0项;行政处罚12项,分别为1冶金企业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未按照规定备案等违法行为的处罚2)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等违法行为的处罚;3)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4)化工、冶金等行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5)有关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6)对违反尾矿库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7)小型露天采石场相邻的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小于300米等给予的处罚;8)登记企业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等违法行为的处罚;9)危险化学品登记企业未向用户提供应急咨询服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10)地下矿山实行分项发包的发包单位在地下矿山正常生产期间,将主通风、主提升、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分项发包的处罚;11)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的处罚;12)地下矿山企业违反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给予的处罚。其他权力2项,分别是: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

    2、下放情况。 没有下放的。

    3、新增情况,新增3项,行政审批0;行政处罚3项,分别是:1)小型露天采石场违反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的处罚;2)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3)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或者安全条件审查未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处罚裁量基准。其他没有。

     

    4、行使依据调整3项,行政许可0项;行政处罚3项,分别是:1)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等违法行为的处罚;2)危险化学品单位未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违法行为的处罚;3)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其他没有。

    区应急局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情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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