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供销社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14:24 来源:南谯区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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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单位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2020年度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供销社联系。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政务中心2号楼;邮编:239000;电话:0550-301003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度,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单位始终遵循依法依规,按章办事的原则,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位工作的基本制度,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内部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各股室按照职能分工安排与要求,积极相互配合,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涵盖工作动态、工作报告、主要工作推进、机构设置和人事变动等方面,信息发布及时、完整、齐全,应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均按要求公开,截至2020年底,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及时抓好整改,确保各项信息发布准确、及时。

    (四)平台建设  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突出展示本部门政策法规,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做到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五)贯彻落实新条例   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利用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微信等平台对《条例》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引导群众了解关注新《条例》内容。

    (六)监督保障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区社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各室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全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努力将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到新水平。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比较单一;二是内部管理制度有待完善;三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

    下一步安排:提高干部职工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确保干部职工主动公开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保密性,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同时定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及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新情况、新动态。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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