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本级解读】关于《南谯区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26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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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措施,推动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区残疾人联合会、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南谯区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心重视残疾人康复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十三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和市残联指导下,在区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共同努力下,我区残疾人康复事业取得显著发展成就。

    起草依据主要是《关于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点和残疾人“康复之家”试点推广工作的通知》(滁残联〔2023〕4号)、《滁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和《南谯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等有关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加强我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对于增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能力,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实现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具有重要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研究学习。南谯区残联2月28日接到滁州市残联下发《关于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点和残疾人“康复之家”试点推广工作的通知》(滁残联〔2023〕4号)的文件,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试点工作,4月10日主持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研究文件精神。

    (二)起草初稿。根据市领导要求,区残联第一时间形成了《实施方案》(初稿);

    (三)征求意见。多次征求了区卫健委和相关镇、街道的意见;

    (四)听取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及时跟市残联对接,根据市残联康复股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五)沟通学习。4月26日区残联主要负责同志带队一行赴天长市残联对接、沟通、考察、学习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点和残疾人“康复之家”试点推广工作。

    (六)正式印发实施。为贯彻落实市残联文件精神,4月26日,区残联印发《南谯区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点工作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有签约服务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康复护理等服务。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常住人口实行应签尽签。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整体发展和下一阶段目标、签约队伍建设、强化签约服务内涵、完善保障机制等方面作出了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化工作水平。按照《“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工作要求,《实施方案》确定了坚持循序渐进、坚持需求导向、坚持上下联动、坚持政策协同、坚持质量为先的基本原则。

    (二)目标进度。《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做好南谯区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3年3月-5月准备阶段,2023年6月-8月宣传动员及签约阶段,2023年6月-2023年12月履约服务阶段,12月31日前进行验收,重点对签约数量、履约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服务供给。

    高级服务包:有需求的长期卧床的重度肢体残疾人(一级)。

    中级服务包:有需求的其他不同残疾类型、不同残疾程度的残疾人;

    (四)服务内容。

    为有签约服务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康复护理等服务

    (五)完善保障机制。

    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费用由政府补贴、医院补贴和残联补贴共同承担,其中政府补贴资金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列支。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健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卫健委和残联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点工作。根据文件精神确定标准,涉及残疾人个性化服务包,并统筹考虑重点联系点和“康复之家”所在机构设施、设备条件,拾遗补缺,配备短缺设备器材。

    联系科室:康复股,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0550-218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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