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城管执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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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南谯区城管执法局编制。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谯区城管执法局联系(地址:滁州市南谯区全椒南路622号,电话: 0550-2175107,邮箱:nqf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南谯区城管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南谯区城管执法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255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不断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按照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要求,逐步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全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不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手段,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围绕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对涉及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民生、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高效、灵活运用多种载体,采用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切实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监督保障。

    南谯区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南谯区城管执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各相关股室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领会政策精神,在区政务公开办的直接指导下,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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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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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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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公开内容不够全面。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二是加强热点公开,拓展公开内容,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及时全面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谯区城管执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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