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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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市南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czcg201912-177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3日

    采购日期:2019年12月27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滁州市祥跃汽贸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南路281号(滁州长江商贸城皖东国际城B区)8幢135室

    成交金额:贰拾伍万捌仟陆佰元整(¥:2586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邹庆红、张宝霞、张家武 

    采购人名称:滁州市南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滁州市全椒南路622号

    联系人:何珏  

    联系方式:0550-217510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科永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花园西路89号

    项目负责人:张本琴   联系电话:0550-3592353

    收费标准:执行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2018-2019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费报价标准),专家评审费另计

    收费金额:5700元(含专家费用3700元)

    公告期限: 2019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中科永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花园西路89号,联系电话:0550-3592353、18055089669。

    若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0-301956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滁州市南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中科永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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