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湖路以东、洪武路以南、龙湾湖以北、与皇庆湖路、文瑞路、康庄路以西围合区域(宁滁省际毗邻新型功能区南谯片区拓展区)成片开发方案项目招标公告
1、滁州理想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的红花湖路以东、洪武路以南、龙湾湖以北、与皇庆湖路、文瑞路、康庄路以西围合区域(宁滁省际毗邻新型功能区南谯片区拓展区)成片开发方案项目,已批准招标。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安徽锐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其委托,负责本次招标的事务性、程序性工作。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红花湖路以东、洪武路以南、龙湾湖以北、与皇庆湖路、文瑞路、康庄路以西围合区域(宁滁省际毗邻新型功能区南谯片区拓展区)成片开发方案项目;
(2)项目投资:本项目计划投资约 29.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
(3)项目概况:规划编制范围:红花湖路以东、洪武路以南、龙湾湖以北、与皇庆湖路、文瑞路、康庄路以西围合区域,规划面积约5.14平方公里(约514公顷);
(4)规划年限:2021-2025年。
(5)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初步成果支付合同费用的30%,项目通过专家评审或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同意,支付至合同费用的80%,项目取得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复,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6)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3、被邀请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3)投标人符合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业绩:2017年至今不少于1个土地规划或设计方案项目经验。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②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5、如投标方对本项目(标段)有意,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投标申请或者现场递送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招 标 人:滁州理想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 刘研 联 系 电 话:1871201858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锐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滁州市花山西路188号
联系人: 王超 联系电话:18019881887
日期: 2021年12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