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五人民医院2018年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9-02-12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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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本院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信息公开的规范与要求,及时完善内容,规范发布信息,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平台建设、渠道建设,巩固深化了以院务公开为重点的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健全组织机构。我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医院的重点工作。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多次召开党员大会、院周会布置、传达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不断强化意识,认真履行职责。

    (二)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上传工作,专人专项管理,工作开展有条不紊,责任落实到位。

    (三)规范管理流程。对涉及的重要事项和患者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及程序,组织研讨和决策。

    (四)落实监督机制。加强规范制度化的建设力度,广泛接受干部职工和就医患者的监督,不断增强行政行医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我院在南谯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发布工作动态、人事任免、政策解读、宣传培训、重大事项、服务收费等信息共计182条。信息公开基本做到突出重点、兼顾全面、适当平衡,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医院工作的真实情况。2018年度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被举报、投诉行为。没有因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发生泄密。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没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况,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当而造成重大影响。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院没有受理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院未受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不存在收费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举报、投诉,也未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院201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与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少数科室认识不足,公开信息的主动意识不强,公布不及时。二是公开的形式单一,适合群众的信息公开方式少,不够便民。三是宣传的力度不够大,部分群众对医院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多。

    下一步,我院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并创新公开形式和完善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数量,尽最大限度地对外及时发布各类信息。

                                                       

                                              滁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二〇一九年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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