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珠龙镇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发布时间:2021-11-30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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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公众

    为大力开展田长制工作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支持监督,增强耕地保护意识,现就做好我镇田长制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征集时间从2021年11月30日开始,至2021年12月30日结束。意见建议请于12月31日前书面报送至珠龙镇党政办或致电0550-3870131。


    珠龙镇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促进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南谯区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到耕地保护全过程、各环节,以田长制为抓手,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构建集成高效、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新格局,促进乡村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从严保护。坚守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党委、政府和各村(社区)要牢固树立耕地保护意识,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级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保护好利用好永久基本农田。

    (二)坚持压实责任。依照行政管辖和土地权属认真落实,充分发挥属地作用,镇、村(社区)级设立田长制,各级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管控机制。

    (三)坚持奖惩并举。建立考核机制,严格奖惩措施,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各级田长通报表扬;对耕地保护不力、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约谈问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工作目标

    2021年底,镇、村(社区)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基本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基本形成,工作格局基本确立,初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网格化、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田长制监管格局。

    2022年底,镇、村(社区)全面建成机构稳定、权责清晰、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协同有力、监管到位的田长制耕地保护管理保护体系和良性运行机制,实现田长制工作常态化,确保全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推动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

    2023年底,全田长制组织架构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形成保护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监管更加有力的耕地保护新格局,实现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确保完成我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目标任务。

    四、组织体系

    建立镇、村(社区)级网格化田长制耕地保护管理体系,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耕地卫片监督、卫片执法检查、乡村振兴战略自然资源实绩考核暨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切实压实保护责任。

    (一)田长设置

    1.田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副田长由班子成员担任,社区)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

    2社区)级田长由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担任,副田长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

    (二)田长职责

    1.镇级田长职责。镇级田长、副田长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村(社区)级田长制工作,建立健全管护队伍,统筹协调农、林、水等人员,组织开展耕地日常巡查检查。

    1)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耕地保护的部署要求,负责本辖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组织研究分解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具体任务,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建立耕地保护工作台账,及时处理上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组织制定田长制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1-2次村(社区)级田长会议,调度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对村(社区)级田长及有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协调、督促村(社区)级田长落实田长制工作责任。

    3)宣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政策,负责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识、标志的设立及保护工作,加强各类涉农涉地建设项目后期管护。

    4)定期组织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巡查、检查,对区级总田长职责第5项列明情况及时发现、制止,第一时间向区级总田长报告,并督促落实查处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5)根据国土空间规划,负责做好田长制网格化管理划片工作,指导、监督村(社区)设置网格员。

    6)建立以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农业服务中心或基层执法部门负责人等为主的镇级田长协助员机制,运用田长制网格化管理平台,对村(社区)级田长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

    7)每季度组织利用卫片监测等对村(社区)级田长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村(社区)级田长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评价,严格落实奖惩机制。

    8)其他相关工作。

    2.村(社区)级田长职责。村(社区)级田长是村(社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者和直接责任人,负责责任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巡查和管护,建立耕地保护日常工作台账。

    1)对土地承包者、经营者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2)督促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承包人落实地块保护责任。加强动态巡查,发现区级总田长职责第5项列明情况的行为苗头及时劝阻、制止,第一时间向镇级田长报告。

    3)负责做好耕地和新增耕地的土地分配、发包、租赁,确保承包人(单位)或租赁人(单位)按要求耕种,杜绝破坏、撂荒、改变种植结构等行为发生。协助镇和有关部门加强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识标志、各类涉农涉地建设项目及耕地生产配套设施的后期管护。

    4)每周对责任区域内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至少巡查1次,及时发现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行为,做好劝阻、制止工作,同时上报镇级田长,并配合有关责任主体落实执法查处和整改措施。

    5)根据实际,对责任区域内耕地进行网格细化,网格员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村(社区)党员干部、村民小组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等为主担任,协助做好监管保护工作。网格员发生变动,及时调整更换,并向镇级田长报备。

    6)其他相关工作。

    4.田长制办公室设置及职责

    级设立田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谯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珠龙分所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工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田长制工作日常事务推进落实,确保田长制工作顺利开展。

    田长制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制定配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督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抓好培训,承办相关会议、工作报告等。

    各村(社区)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每年底将本年度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报上一级田长及田长制办公室。级田长制办公室适时总结全田长制工作,报镇党委、政府。

    五、主要任务

    (一)严格规划管控。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管控目标,运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实现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上图入库,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增减挂钩项目为抓手,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逐步形成百亩园、千亩方、万亩片格局。2022年底前完成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二)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强化耕地保护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耕地六个严禁要求,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确保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数量不减少。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统筹生态建设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依法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将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新增耕地等优先纳入储备区管理。2022年底前建设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牌7座。

    (三)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坚持耕地利用优先序,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将耕地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调整优化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加强耕地撂荒监测,强化政策引导,督促恢复耕种。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严防擅自改变耕地种植结构、用途。

    (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

    (五)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严格受污染耕地管理。以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和中低产田改造治理区等为重点,综合利用工程、生物、农艺和农机等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和农田生态保护水平。

    (六)加强信息公开。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显著位置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保护标志,明示范围,公开田长责任人和责任事项,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耕地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开展田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

    (七)建立数字化田长制监管平台。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技术,建立农田数字化网格化管理平台,监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利用变化情况。提高管理效率,优化监管方式。

    (八)严格耕地保护执法监督。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运用卫片执法检查、耕地卫片监督等手段,对乱占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及时预警,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行为,依法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作机制

    1.会议调度制度。田长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监督检查(可委托副田长召开),研定相关配套政策、审议考核和奖惩结果,调度相关工作;副田长不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全田长制相关工作。

    2.督查考核制度。镇级田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村(社区)级田长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建立考核制度,加强田长制相关工作考核。

    3激励奖惩制度级田长制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每年确定2个先进村、8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责任主体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对严重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4信息报送制度级田长制办公室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级田长制办公室适时汇总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全田长制工作,报镇党委、政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田长制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级田长制实施方案,落实党政同责,建立协调联动,支撑有力的保障体系。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承担田长制办公室工作的机构及责任人员,保障田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支持。统筹土地出让收入等相关涉农资金用于支持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以耕地保护为核心,以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为目标,合理、有序、逐步协同调整有关补偿标准,推进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田长会议制度,发挥统筹部署、工作调度、督导落实等方面作用,保障田长制工作有序开展。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定期公布工作进展情况,设立田长制公示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监督检查制度,规范耕地保护巡查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田长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各级田长责任落实。建立部门协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合力推进田长制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客户端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田长名单,大力开展田长制工作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支持监督,增强耕地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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