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宣传解读

    发布时间:2020-03-03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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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南谯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南政〔20204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年份为普查年份。国务院于20191031日印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在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将实现的重要历史节点,人口发展进入重要转折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的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制定下一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人口发展战略的重要依据。同时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和完善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也为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乡道路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实施,全面查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客观准确反映全区人口发展现状,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按照国务院、省、市文件精神,特制定此普查工作通知。

    四、工作目标

    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实施,全面查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客观准确反映全区人口发展现状。

    五、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内容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我区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指导思想和普查目的。 

      第二部分是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依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文件要求对我区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进行了规定。 

      第三部分是普查组织和实施,包括组建普查机构、落实各级责任、组建普查队伍等内容。 

      第四部分是普查经费保障,根据国务院规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承担。 

    第五部分是工作要求,包括坚持依法普查、遵守规章制度,建立问责机制、强化质量控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和加强协同配合、推进大数据应用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六、创新举措

    首次在人口普查数据采集设备方面全面采用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结束了我国人口普查纸表采集普查信息的时代。

    首次在人口普查中登记身份证号码。为夯实人口普查数据质量奠定了基础。对身份证号信息,我们将进行保密处理,在普查全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首次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在组织实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中,各级人民政府将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首次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实现普查数据与部门行政记录数据的全面对比。1116-30日国务院人普办将依据部门行政记录等资料对普查登记数据进行校核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反馈至各级普查办。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按照对比结果进行全面查疑补漏,确保普查登记全面覆盖,不重不漏。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区人口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好本地区的人口普查工作。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三是加强经费保障。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区乡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四是选聘普查人员。区级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到区普查办公室集中办公。镇(街道)级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要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对借调的兼职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根据当地实际和普查工作任务情况发放补助费用。要精心组织开展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五是坚持依法普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工作。六是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区统计局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七是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终端采集数据。八是做好宣传引导。区普查机构应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九是开发应用普查资料。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应制定人口普查资料开发方案,建立人口普查数据库,研究探索人口与资源环境、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用高质量的普查数据准确反映全区人口发展现状,用专业的普查研究成果服务宏观决策,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资料的社会效益。十是做好总结工作。区政府将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结束后,全面总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创新做法和工作经验,并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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