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人:南谯区投促局党组成员、区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王静 2130860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打造“亭满意 谯头堡”营商环境服务品牌,力促投资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在区级权限内通过办法的实施,将加快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招商引资工业项目落地速度,达到项目“拿地即开工”,从而推进了项目快落地、快开工。
三、文件起草过程
1.考察学习。2020年11月20日,由区分管领导带队,区政府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发改委、区住建交通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赴苏州市吴中区考察学习投资建设项目并行预审工作。
2.形成初稿。区投促局于2020年12月3日启动了办法起草工作,积极与区发改委、数字资源管理局、自规分局、住建交通局等部门及三大园区平台交流意见,并报区分管领导审阅。2021年1月26日,根据区创优“四最”营商办要求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
3.征求意见形成初稿 。2021年1月27日,区委副书记李爱国、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陈厚兵主持召开学习借鉴长三角地区好做法改进自身工作专题汇报会。后区投促局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与2021年2月1日向全区征求了意见并报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起草了《滁州市南谯区投资建设项目预审实施办法》,形成《办法》汇报稿。
四、工作目标
在南谯区权限范围内,通过办法的实施,将对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实施投资建设项目预审制度,对未供地但建设内容相对确定的项目,经区级分级研判认定后,视同该项目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交由各审批职能相关部门办理预审文书。待项目建设主体取得土地使用权且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再将预审文书转为正式审批文件,达到项目“拿地即开工”,从而推进了项目快落地、快开工。
五、主要内容
一是内容界定
投资建设项目预审是指为促进项目早日开工,对未供地但建设内容相对确定的项目,经区级研判认定后,视同该项目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交由各审批职能相关部门办理预审文书。待项目建设主体取得土地使用权且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再将预审文书转为正式审批文件的一种创新审批模式。
二是实施范围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招商引资工业项目。
三是基本原则
(一)高效运行原则。
(二)内部运作原则。
(三)有效期限原则。
四是准入条件
1.模拟审批项目的拟投资主体应当明确,已经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完成企业登记手续(新办企业已取得名称预先核准);
2.区各职能部门在各自审批职权范围内开展并行预审。
五是预审流程
并行预审分为提出申请、联合认定、实施预审、文件转换四个阶段。
(一)提出申请阶段
并行预审在拟投资主体自愿的前提下,向项目落地平台提出申请,并出具若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自愿承担前期费用等内容的承诺书后,由落地平台、区招商办提交区级联合认定。
(二)联合认定阶段
1. 5亿元以上项目由区级研判会研判后,落地平台与投资方签署正式投资协议予以认定。
2. 5亿元以下项目由落地平台与投资方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后报区级研判会予以认定。
(三)实施预审阶段
1.经区级研判联合认定的项目,区招商办出具认定表,由平台指定专人帮办,向区并行预审办公室提交预审申请,并行预审办公室牵头,发改窗口出具项目服务联系单,相关窗口按序进行预审,项目审批文号标注为:预审xx号,各职能部门出具并行预审文书时统一使用该文号;
2.项目拟投资主体按照各审批职能部门的现行要求报送审批申请材料;
3.各审批职能部门视同该项目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展项目的并行预审,并出具相关预审文书。
(四)文件转换阶段
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项目投资主体根据要求,补充完善有关资料,由预审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的审批文件,同时收回预审文书。并列出了已通过并行预审的项目,在文件转换阶段前及期间应当重新报批的7种情况。
六、创新举措
通过办法的实施,对未供地但建设内容相对确定的投资建设项目,经并行预审办公室认定后,各审批职能相关部门视同该项目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实际审批规范要求,对所报送的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核审查和公示,符合条件的出具注有“预审xx号”字样的预审文书,待项目建设主体取得土地使用权且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再将预审文书转为正式审批文件的一种创新审批模式。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并行预审办公室,由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住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南谯生态环境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谯分局等部门组成,共同推进并行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2. 完善帮办代办服务。加大项目精准帮办力度,全区各项目承接平台、区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落实专(兼)职帮办、培训掌握审批流程,精准指导项目材料要件的归集,帮助项目单位顺利提交到相关部门审批。
3. 加强工作落实。各审批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本部门告知承诺事项、格式文本和办理流程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及时对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审批、容缺审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不断总结和完善相关制度。
(二)下一步工作
1.加大项目精准帮办力度,全区各项目承接平台、区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落实专(兼)职帮办、培训掌握审批流程,精准指导项目材料要件的归集,帮助项目单位顺利提交到相关部门审批。
2.优化项目服务手册。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优化项目服务手册,梳理投资企业从签约到投产全过程服务清单。细化权限层级、办理部门、办理方式、申请材料及规范、办事流程和承诺时限等要素,明确提出并联、串联办理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