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南谯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5-10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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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人:南谯区农业农村局 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 吴伟 3010941

    一、起草背景

    为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升合作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带动农民持续增收,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抓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的有关精神,拟2021-2023开展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有关指示批示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健全政策落实机制,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强化指导服务,坚持农户主体地位、坚持服务成员、坚持市场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坚持示范引领,加快培育一大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农民合作社,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序衔接发挥积极作用,为重要农产品有效保供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三、文件起草过程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12号)、《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2021年中央、省委、市委一号文件精神以及我区农民合作社发展实际情况,区农业农村局于2月份牵头起草形成了《试点实施方案(草案)》;23日,通过OA广泛征求各镇、发改、财政、林业、水利、商务、税务、供销、市场监督管理局16单位意见建议222日,征求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和区内省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意见建议,在充分吸收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同时,区农业农村局于20211月组织相关人员赴天长市考察学习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整县提升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天长市于2018年被列为全国第一批试点县(市、区)),为我区试点的成功积累了经验经区政府同意,20214月正式出台了《关于印发〈南谯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秘〔202115)。

    四、工作目标

    一是农民合作社组织规模和农户覆盖面明显扩大,入社农户比例占全区总农户的70%以上,所有村镇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都至少培育1家运行规范、引领带动作用强的农民合作社;二是农民合作社运行管理制度健全,80%以上的农民合作社达到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年报公示率达95%以上。80%以上的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切实保障成员权益;三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和农产品统一销售率分别达到80%以上,统一技术服务和统一标准化生产分别达到90%;四是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农民合作社区级管理服务平台全面启动,区域内运行正常的农民合作社全部进入平台,具备高效便捷提供管理指导服务能力;五是指导扶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健全;六是示范创建取得重要进展,区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比例达到30%以上七是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大幅提高,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以及乡风文明、乡村善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五、主要内容

    (一)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

    1.强化规范建设,提高经营主体运行质量

    一是硬件设施齐全。引导农民合作社按照“五有”标准配齐硬件设施,即有单独办公室、有合作社挂牌、有合作社章程上墙、有生产经营管理制度上墙、有能上网的电脑。

    二是章程制度完善。农民合作社制定出符合本社特点的章程,经全体成员共同讨论通过;建立健全资产财务管理、生产经营、教育培训、盈余分配、社务公开、档案管理等管理制度;合作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大会,并有会议记录,出席人员签名。

    三是加强规范运行。指导农民合作社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民主监督,提升运行质量,发挥农户成员积极性,让农户成员切实受益;指导合作社依法登记注册,及时进行年度报告公示。

    四是财务管理规范。农民合作社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账簿,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或委托财务记账平台代理记账、核算;理事长或理事会按照章程规定,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及时公开。每年终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报送会计报表。

    五是成员依法管理。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由公民本人提出入社申请,理事会研究批准,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入社的成员要登记造册,建立成员档案。

    2.增强经营主体服务能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一是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重点扶持种植业专业合作社、蔬菜生产合作社、畜牧养殖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推进标准化生产,统一生产经营服务,支持农民合作社建设田头贮藏、预冷保鲜、分级包装、冷链物流设施,发展直销直供、农产品电商等流通新业态。

    二是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引导农民以实物、土地经营权、林权、知识产权等各种资源要素作价出资办社入社,扩大成员覆盖面。支持规模较大、运行规范的合作社和联合社开展互助保险试点,探索帮助小农户多渠道化解风险的新型方式。

    三是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培育服务城镇居民的新产业新业态,开发经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康养农业、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等,打造乡土特色文化和民间工艺制造产业

    四是加强品牌培育。大力推动合作社品牌建设、商标注册以及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重点支持60家农民合作社注册商标、申报“三品一标”。

    3.推动创新引领,提升经营主体发展活力

    一是创新金融服务。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加强农业信贷担保贷款(“劝耕贷”)宣传力度,进一步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资金需求。积极防范以农民合作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二是开展“乡村振兴联名卡”推广试点工作。联合安徽省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中国邮政储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行开展“乡村振兴联名卡”推广试点工作,纾解农业经营主体“三难”(融资难、销售难、物流难)问题,为广大农民合作社开展普惠金融服务。

    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工程,促进农业生产管理更加精准高效,强化电商企业与农民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产销对接,加强农村网络宽带、冷链物流等设施建设,推动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推动农业提质增效、拓宽农民新型就业和增收。

    4.加强农民合作社联合合作,实现利益共享

    结合本地粮食生产主导产业和茶叶、菊花、食用菌等特色产业,引导农民合作社采取合并重组等方式扩大经营服务规模,培育发展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联合社。

    (二)提升区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

    1.完善扶持政策体系。按照有文件、有机构、有人员、有扶持经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政策精准性。建立试点工作激励机制,对发展农民合作社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2.搭建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区域内运行正常的农民合作社全部上线,实行信息化管理服务。对财务力量不足的农民合作社推行代账管理。

    3.加强示范引领。深入推进示范农民合作社创建工作,完善区级示范认定及监测管理办法,持续开展示范评定,把示范农民合作社作为政策支持重点。健全示范主体动态监测制度,及时淘汰不合格的示范农民合作社。

    4.建立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制度。在镇农经、农技推广人员中培训一批熟悉农民合作社政策和专业技术的专职或兼职辅导员,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市场拓展等方面的辅导和服务,同时建立农技人员与农民合作社一对一帮扶制度,为农民合作社经营者提供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指导服务。

    5.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切实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空壳社”清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重点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群众反映和举报存在问题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农民合作社依法依规进行清理。

     6.开展业务培训。学习金寨经验培育农村产业带头人,委托具有资质的培训单位开展区镇农经辅导员、农民合作社业务培训,全方位提高生产经营管理业务水平。每年组织农民合作社成员、辅导员开展业务培训,每年培训不低于300人次;各镇开展业务培训,每年培训不低于600人次。

    六、创新举措

    一是搭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服务平台。引导合作社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账目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由农业农村局牵头搭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管理服务平台,与第三方签订代理记账协议,经费通过“财政拿一点、主体出一点、上级争取一点”来解决,人员由第三方负责招录上岗,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实施办法》以及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初步计划为170区级以上示范经营主体提供代理记账服务。

    二是举办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培训班。58-9日,全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发展示范县培训班成功举办各镇辅导员、产业带头人和部分经营主体共130余人参加培训此次培训为我区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明确了方向,为互学互鉴和广泛对接金融服务、电商销售服务搭建了平台,也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基础。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南谯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试点日常工作;各镇均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健全辅导员体系,充实辅导员队伍二是列入预算,保障经费。结合上级财政资金以及区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合理安排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工作专项经费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气氛。加强舆论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宣传,广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重点宣传一批可学可看可复制的典型案例四是强化指导,加强督办。对试点工作全程跟踪指导,研究制定配套扶持政策,宣传推介先进典型和成熟经验。建立协调会商制度,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将试点工作纳入区直相关部门和各镇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确保试点工作按期完成。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搭建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管理服务平台,具体负责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财务委托代理记账和其他项目申报等服务工作;二是建立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区域内运行正常的农民合作社全部上线,实行信息化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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