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区政府办解读《南谯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23-06-19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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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2017年1月修订的《南谯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沿用至今。2023年3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工作规则》。2023年4月1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要求,进一步强化区政府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区政府办牵头修订完善了《南谯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修订过程中参照了《国务院工作规则》《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滁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整体框架,结合工作实际,做了部分修改。

    三、文件起草过程

    区政府办于2023年5月24日至5月25日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相关意见已吸纳。5月26日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3年5月29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召开了征求意见会,区政府办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了《南谯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审议稿)。经5月29日区七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6月9日区政府全体会议研究通过后,6月15日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印发<南谯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南政〔2023〕35号)。

    四、工作目标

    区政府工作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五、主要内容

    《南谯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审议稿)共八章四十五条(《国务院工作规则》共八章四十二条,《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共八章四十五条)。与省《工作规则》总体保持一致,分别为总则、组成人员和政府职能、工作原则、监督制度、会议制度、公文处理、工作落实、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等内容。

    1.调整顺序条款。《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二十八条关于“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省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内容,因区级政府无“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法定职权,将保留“规范性文件”内容调整至《南谯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审议稿)第三十一条,以更好衔接规范性文件相关条款。

    2.细化条款。《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要求“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应依照有关规定分别报国务院和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应依法依规及时报省政府备案”,按规范性文件主体类别,在《南谯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审议稿)中细化为第二十九条第三款“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应依照有关规定分别报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和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应依法依规及时报区政府备案”。

    3.增加、修改内容。

    第二条第二款“发展目标”内容,采用中共南谯区第七次代表大会中“五个坚持”的表述。

    第五条第二款“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区长或其他副区长主持政府工作”的情况,增加“区长外出调研学习、招商引资”两种情形。

    第十条因区级政府无立法权,删除省《工作规则》第十条中“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内容。

    第二十条第一款删除省政府《工作规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讨论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省政府规章草案”内容;第二款增加区政府常务会议“邀请区人大、区政协、区监察委、区人武部负责同志参加,区司法局负责人列席”的内容。

    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关于部门全区性会议内容,根据我区实际对表述进行修改和细化。

    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增加“凡需要区长审批的公文,相关分管副区长要有明确的意见和建议”;新增第四款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完善”相关内容。

    第三十三条依据省政府《工作规则》三十三条对我区“精简文件简报”进行条目式细化,使条款内容简明扼要。

    第三十五条增加第二款具体内容见《工作规则》下划线,旨在强化区政府各部门对区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领导交办事项的工作力度,形成闭环。

    第三十八条增加第二款关于“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具体内容见下划线;第三款增加“外出报备制度”与省“请销假制度”融合表述。

    第三十九条第三款采用《中共南谯区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关于“严格文稿发表”的内容对省《工作规则》第四十条第二款进行表述。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保留了原区《工作规则》关于从严治政的有关要求。

    六、创新举措

    “发展目标”内容,采用中共南谯区第七次代表大会中“五个坚持”的表述。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政府工作坚持扩大开放,全力打造内外互联、充满活力的对外开放新高地;坚持创新驱动,全力打造转型升级、结构优化的加快发展新引擎;坚持统筹协调,全力打造功能完善、魅力彰显的城乡发展新局面;坚持绿色低碳,全力打造绿水青山、美丽宜居的生态文明新样板;坚持共建共享,全力打造便民利民、和谐稳定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快建设“经济强、城乡美、百姓富”的现代化新南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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