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花街道关于印发《银花街道办事处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2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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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银花街道办事处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街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各级加强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银花街道办事处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谯区银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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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花街道办事处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南谯区委南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发〔2019〕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活动。逐步建立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三条  预算绩效管理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整体设计、稳步推进,低效问责、高效激励,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第四条 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资金效益、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

    第五条 预算绩效管理的对象为纳入预算管理的所有金。

     

    第二章 预算绩效管理的内容与职责

      第六条  预算绩效管理的内容:

      (一)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本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或追加预算时,应同时编制预算绩效计划,报送绩效目标提交财政部门申报。

      (二)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监控。对上年度开展的重点项目评价工作进行绩效跟踪。

      (三)绩效评价管理。预算执行中期或结束后,要及时对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评价产出和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用款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评,认真分析研究评价结果所反映的问题,努力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措施。

      (四)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应用管理。根据财政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财政所应及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用款部门应及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财政所应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为领导决策和行政问责提供参考依据。

    第七条 财政所是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主体,具体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主要职责有:

    (一)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二)组织、实施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三)开展对重点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四)指导、督促各部门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和使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第八条 资金使用部门负责配合财政所做好预算编制,提供预算编制依据,监督预算资金使用管理,配合财政所做好绩效运行跟踪和预算绩效评价。

     

    第三章 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第九条 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描述,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

    (一)产出指标是对预期产出的描述,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

    (二)效益指标是对预期效益的描述,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等。

    (三)满意度指标是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的认可程度的指标。预期产出,包括会务费用及各项工程等;

      第十条  绩效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

      (二)具体细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三)合理可行。制定绩效目标时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

      第十  项目绩效目标评审内容包括:项目实施依据的充分性、目标合理性及可行性、资金预算的准确性、实施计划的科学性等。

    第十  绩效目标一经由财政部门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按原申报评审程序执行。

     

    第四章 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第十  财政所应配合政府部门及区财政局作好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相关工作。

      第十  财政所负责项目绩效进行跟踪监控,并如实填制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表。

    第十  发现绩效运行目标与绩效预期目标发生偏离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五章 绩效评价管理

      第十  绩效评价是指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七  绩效评价指标是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根据评价内容的不同,可分为业务指标和财务指标。

      业务指标主要包括: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程度、组织管理水平、项目实施效益等;财务指标主要包括: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和使用等。

      第十八  在组织实施绩效评价时,要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并以定量为主的原则,设置、选择一定数量且能衡量财政支出实际绩效的具体指标。在设定具体指标的基础上,应对具体指标设置一定的分值(权重)。

      第十九  绩效评价标准是衡量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标尺和准绳,在评价对象和具体评价指标确定后,应选择合适的评价标准,具体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和其他标准等。

      二十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

      绩效评价方法的选用应当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第二十 凡年度预算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项目,均列入绩效自评范围,同时根据区财政局确定的重点评价项目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第二十  绩效评价工作程序

      (一)前期准备。确定评价对象、制订评价方案。

      (二)组织实施。评价数据和资料采集、审核、汇总综合评价。

      (三)撰写评价报告。分析评价数据,得出评价结论,撰写和提交评价报告。

      第二十  绩效评价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概况、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评价发现的问题、相关意见与建议等。

    绩效评价报告应当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报告具体格式参照区财政部门的规定

     

    第六章 绩效管理结果应用 

      第二十  绩效管理的结果应用是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根据财政局反馈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结果,作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的依据,也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性取消无绩效项目,调减低绩效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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