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政府办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员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1-06-17 00:00 信息来源: 南谯区二幼

    第一条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协助办信息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第二条 负责本单位网站建立并维护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第三条 负责梳理本单位的行政服务事项,并在本单位网站发布和维护本单位的行政服务事项。

    第四条 负责本单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的添加、维护、审核和校对工作。

    第五条 负责向区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本单位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并做好上报信息的审核、登记工作。

    第六条 负责对区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类栏目中收到的针对本单位咨询、投诉、建议的信息进行及时处理。

    第七条 负责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处理工作。

    第八条 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中由本单位保障的相应栏目内容报送和维护工作。

    第九条 负责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项功能的完善和日常维护工作。

    第十条 负责承办由区行政服务中心、区信息中心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