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水利局委托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 南谯区蒿子圩水毁修复应急除险工程审计项目 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 南谯区蒿子圩水毁修复应急除险工程审计项目
2.项目单位:滁州市南谯区水利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预算: 工程总投资约200万元,审计费用约5000元
5.标段(包别)划分: 1包
6.项目基本概况: 具体详见清单、控制价。
二、投标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审计中标人不成为监理项目中标,监理中标人不成为审计项目中标。
1)投标人要求: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在投标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三、报名及响应文件发售办法
1.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0月25日11时00分至2021年10月28日17时00分;
2.询价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3.询价文件下载地点: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
4.询价文件发售方式:网上下载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各投标人因当前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配合全国做好疫情防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响应文件提交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响应文件必须邮寄或快递(不接收其他方式),因当前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各投标人无须安排人员到询价公告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
2、密封邮寄要求:响应文件密封包装请在四角牢固粘贴加盖公章,在邮寄或快递外包装上须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包)、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采购人确认,否则后果自负。
3、收件地址:安徽省滁州市花园西路82号科技创业中心3号楼15层1505室。联系人:曾辉,联系电话:0550-3831128、18755015380。
4、送抵及签收时间统一为:2021年10月28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以邮寄或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予接收。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签收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如因投标人原因或物流、快递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并签收的或超时送达递交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直接退回,所有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由招标人代表见证下,进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的审查,无任何问题后开启响应文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9日09时00分(各投标人无须安排人员到询价公告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
开标地点:滁州市南谯区水利局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滁州市南谯区水利局
地址:滁州市南谯政务新区
联系人:薛翠东
联系方式:0550-3111671
代理机构: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花园西路82号科技创业中心3号楼15层
联系人:曾辉
联系方式:0550-3831128 18755015380 2021年10月25日
南谯区蒿子圩水毁修复应急除险工程审计项目 采购询价文件
滁州市南谯区水利局(招标人)委托 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以公开询价方式对 南谯区蒿子圩水毁修复应急除险工程审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询价招标。
一.总则
1.项目名称: 南谯区蒿子圩水毁修复应急除险工程审计项目
2.招标人名称: 滁州市南谯区水利局
3.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采购预算: 工程总投资约200万元,审计费用约5000元
5.采购限价: 审计费用最高限价5000元(保留小数点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人(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工期(服务期限): 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结算审计根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 号)文件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本项目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咨询服务期限计算节点:自采购人交付相关资料之日起开始计算结算审计咨询服务期限。
9.审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②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③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④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⑤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⑥协助业主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⑦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⑧结算备案及其他与工程造价控制相关的工作。
10.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11.各投标人因当前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配合全国做好疫情防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响应文件提交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响应文件必须邮寄或快递(不接收其他方式),因当前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各投标人无须安排人员到询价公告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
12.密封邮寄要求:响应文件密封包装请在四角牢固粘贴加盖公章,在邮寄或快递外包装上须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采购人确认,否则后果自负。
13.收件地址:安徽省滁州市花园西路82号科技创业中心3号楼15层1505室。联系人:曾辉,联系电话:0550-3831128 18755015380。
14.送抵及签收时间统一为:2021年10月28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以邮寄或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予接收。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签收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如因投标人原因或物流、快递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并签收的或超时送达递交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直接退回,所有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由招标人代表见证下,进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的审查,无任何问题后开启响应文件。
16.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9日09时00分
17.开标地点:滁州市南谯区水利局会议室
18.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1000元整,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
二 .询价内容及技术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①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②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③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④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⑤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⑥协助业主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⑦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⑧结算备案及其他与工程造价控制相关的工作。
2.质量要求:按施工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在投标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四.响应文件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有效证件);
(3)投标人资质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以下资料:1)项目负责人本人有效身份证;2)在投标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附件);
(6)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7)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8)询价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有);
上述材料均须按顺序装订并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文件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供应商的评审结果。对于未能提供以上有效材料或所提供的材料有不合格的供应商,其报价函做无效处理。
2.本询价文件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未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3.报价书内容除签名部分均需打印不得以手写方式填写,否则报价无效。
4.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予调整,其报价内容包括: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项目招标范围内监理单位所提供的全部服务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所有成本、利润和税金等全部费用。
(二)报价书的装订:
响应文件为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需标明清楚。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应分别装订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三)响应文件的密封:
1.响应文件正副本密封在同一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当采购项目划分为两个及两个以上标包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标包报价;当供应商对多个标包进行报价时,应按相关要求就各个标包分别编制、装订、密封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以邮寄或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予接收。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签收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如因投标人原因或物流、快递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并签收的或超时送达递交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直接退回,所有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安徽省滁州市花园西路82号科技创业中心3号楼15层1505室。联系人:曾辉,联系电话:0550-3831128、18755015380。
六.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0元;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和要求
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组成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3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 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如果出现技术指标等符合要求且报价相同的情况,将由招标人通过现场抽签,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2.本项目招标人设置总投标报价最高上限: 审计费用最高限价5000.00元(保留小数点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人(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八.合同条款
1.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竣工验收且审计定案,一次性全部付清。中标单位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发票。
响应文件格式
注明正本或副本
滁州市询价采购项目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有效证件);
(3)投标人资质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以下资料:1)项目负责人本人有效身份证;2)在投标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附件);
(6)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7)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8)询价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有);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 ”(项目名称)询价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授权方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被授权方签字: 日 期:
附件2: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本公司郑重承诺:
本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2021年 月 日
附件3: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下列情形: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④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⑤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⑥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⑦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记信用信息记录仍在披露期的;⑧近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⑨被滁州市各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八、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九、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依法进行投诉。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报价函(格式)
报 价 函
致: 滁州市南谯区水利局
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的采购。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采购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 ”采购项目的审计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书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地址:
电话:
跟踪(结算)审计
委托协议
委托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地 点:
咨询单位:
南谯区蒿子圩水毁修复应急除险工程审计项目跟踪(结算)审计委托协议
甲方(委托人):
乙方(咨询人):
为保证南谯区蒿子圩水毁修复应急除险工程审计项目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滁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滁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跟踪(结算)审计项目
1.项目名称:南谯区蒿子圩水毁修复应急除险工程审计项目
2.项目概况及投资额:具体详见清单、控制价。工程建安投资约160万元,审计费用 元;具体内容根据建设单位需求调整。合同内容为上述工程的跟踪(结算)审计服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
3.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 号)文件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本项目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4. 履约担保:无
二、项目跟踪(结算)审计内容
1.成立项目跟踪(结算)审计组,编制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确定投资控制目标、重点环节及应对措施;
2.审核项目前期资料(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招标响应文件、施工合同等),向甲方提交审核结果;
3.对承包方上报的请款期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计量、计价进行审核,并提供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的意见、建议。
4.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项目分部、分项工程价款结算,项目竣工后,及时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5.协助建设单位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等发生的费用,超过一定限额的,提请建设单位履行报批程序,并向甲方书面报告;
6.项目承、发包方发生工程价款结算争议时,为甲方和建设单位提供咨询意见;
7.参与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会议,对项目投资控制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8、编制跟踪审计工作日志;
9.其他与项目投资控制相关的工作。
三、项目跟踪(结算)审计制度及相关要求
1.滁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八不准制度”;
2.滁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备案制度;
3.滁州市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暂行办法;
4.实行定期、分段报告制度。乙方应及时提交项目前期资料审核结果、跟踪审计月报、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5.加强对项目变更事项的合理性、经济性审核。对涉及工程造价的重大事项(如工程造价10万元以上的变更事项和设备、材料询价采购等)须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否则项目竣工结算不予审核备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6.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投资控制的各项工作,接受建设单位的项目现场管理。
四、项目跟踪(结算)审计组及人员配备要求
1.乙方须成立项目跟踪(结算)审计组,配备相应数量具有相关专业执业资质的审计人员。本项目审计组负责人为 证书号: 联系电话: 成员: 证书号: 联系电话: 。
2.项目审计人员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调整审计组人员。
五、项目跟踪(结算)审计质量要求
1.对服务质量的要求:
1.1采购人对出具的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进行抽查或复审,审查结果误差按以下办法处理:
1.1.1审查结果误差率在2%以内(含),可按照委托协议约定收取审计服务费用;
1.1.2审查结果误差率在2%-3%(含)之间,审计服务费用扣除10%;
1.1.3审查结果误差率在3%-4%(含)之间,审计服务费用扣除20%;
1.1.4对工程造价审查结果误差超过4%的项目, 全额扣除该项目审计服务费用;
1.2 若跟审单位出现无证人员执业、挂靠执业、执业人员不到岗等违反国家、省、市相关工程造价管理文件规定,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记不良行为记录或列入黑名单的等其他情况的,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委托审计业务。
1.3若跟审单位出现违背行业准则,被国家司法、纪检、检察、公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查处的,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委托审计业务。
六、项目跟踪(结算)审计服务费用标准及结算方式
1.1项目跟踪(结算)审计服务费用标准:为中标价一次性包死。
2.项目跟踪(结算)审计费用结算方式
(1)乙方须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有关规定,及时完成项目审计工作并出具审核报告,交付建设单位初审确认,审计备案完成后,根据审计质量要求,按照采购人审查备案工程造价金额结算,一次性支付审计服务费用。
(2)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对核减率超过10%以上的部分,应由施工单位承担,在结算相应施工企业工程款时予以扣减。
七、项目跟踪(结算)审计工作考核奖惩
1.揭露项目因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等造成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属实;及时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对节约政府投资产生明显效果的,给予0.5万元-3万元的奖励;
2.发现案件线索并经纪检、检察机关等立案查实的,根据案值大小和性质情节,给予1万元-10万元的奖励;
3.经核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对乙方警告、通报、扣减审计服务费用、没收质量及廉政保证金、终止审计委托协议、有限期或无限期禁止从事招标单位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
(1)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存在重大失误或质量低劣;
(2)因自身工作错误或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3)未经允许私自向施工单位透露审核情况或信息;
(4)向相关单位或个人索要财物等谋取不正当利益;
(5)单独或与其他各方串通舞弊、弄虚作假虚增;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八、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跟踪审计项目实施监督,对乙方审计工作程序、质量和效率等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参与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重要依据;
(2)项目跟踪审计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所派审计人员不符合要求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职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换,或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处罚;
(3)甲方保证乙方审计服务费用的按时到位。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完成审计任务后,有权及时取得审计服务费用;
(2)乙方须依照甲方工作要求及行业准则、规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的审计任务;
(3)乙方必须对审计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如发现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应立即更换人员,并对其严肃处理。同时,甲方可根据性质及情节,扣减相应审计服务费用,并可没收相应的质量及廉政保证金。
(4)乙方在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后2个月内提交4份审计报告至委托人处。
九、附则
1.本协议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滁州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委托人): ( 盖 章 ) 乙方(咨询人): ( 盖 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 理 人 : ( 签 字 ) 代 理 人 : ( 签 字 )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住 所: 住 所:
账 号: 账 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询价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南谯区蒿子圩水毁修复应急除险工程审计的询价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人:滁州市南谯区水利局 经办人:王瑞 联系电话:0550-3111671 (单位盖章) 2021年10月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曾辉 联系电话:0550-3831128、18755015380 (单位盖章) 2021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