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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强化社区民主协商 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发布时间:2020-08-12 08:30 来源:南谯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近年来,南谯区大胆探索推进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改革创新,全面推行城乡社区协商“点事、定事、议事、决事、办事、评事”的“六事”工作机制,社区治理成效不断显现,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提升,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社区协商全过程和各方面,结合社区协商的具体实践,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办法,提高协商的针对性、有效性。全区24个城市社区和63个农村社区均成立了协商工作委员会,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领社区居民和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协商实践。

坚持社区居民自治。社区协商委员会吸纳各方面的人士参加议事、评事,坚持居民自治,规范民主协商议事规程,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智慧,用群众习惯的方式来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逐步扩大基层民主范围,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居务日常管理。通过民主协商来表达诉求、化解矛盾、增进共识、解决问题,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际的民主权利。

坚持依法依规民主协商。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与居民自治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程序、法定内容,规范开展民主协商活动,确保协商结果合法有效,不断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2019年,全年全区共开展了600余次民主协商活动。今年我区的银西社区和锦绣湖社区正在通过智慧社区的试点开展,积极探索建立社区网络协商平台,为我区社区民主协商工作在今后的发展方向上迈出了新的一步。

坚持民主集中相结合。在社区协商实践中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统一,实现发扬民主和提高效率相统一。积极倡导协商精神、培育协商文化,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引导群众依法表达意见诉求。2019年,结合创城工作标准,我区积极探索创新符合我区实情的“六事”工作机制,并通过“7+X”协商主体模式,坚持依法依规、民主讨论、公开表决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平等协商、民主决策。2019年全区社区通过民主协商解决的事项近500余次,民主协商的新机制逐步推进我区社区民主协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经过几年的努力,南谯区基本形成社区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程序科学、制度健全的民主协商新格局,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为推进我区社区治理和服务居民群众打开了新局面。

(杨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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