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等文件要求,对照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指南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编制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区政府设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