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共济政策

发布时间:2022-07-27 09:52 来源:答问知识库 阅读次数: 字体:【  
内 容:

医保个人账户钱为什么返还少了?退休职工为什么只返还70元?(市民:女士,来电时间:2022年7月18日;回复时间:2022年7月18日)

答 复:

安徽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与门诊费用报销同步改革、同步转化。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定额划入,2022年7月1日起按每月70元计入个人账户,今后按照国家规定调整。原来划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部分,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提高参保职工门诊待遇。

政策链接: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皖政办秘〔2021〕112号)和《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医保发〔2022〕3号),安徽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通过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收入结构,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将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

职工医保基金分两大块:一是统筹基金,就是医保基金“大池子”;二是个人账户,就是“医保卡里的钱”。这次改革可概括为一大、一小两个“共济”。“大共济”就是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通过统筹基金报销职工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费用,实现全体参保职工之间的共济保障;“小共济”就是家庭共济,即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费用及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保障。(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