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投诉案件处理程序

    发布时间:2022-12-30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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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550-3019566、3022569。联系人:薛典红。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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