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发改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5:26 来源:南谯区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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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谯区发改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南谯区发改委编制。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谯区发改委联系(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政务中心主楼201室;电话:0550-3022579;邮箱:371903950@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发改委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政务信息工作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区发改委信息公开有关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8条,其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专栏公开122条、区政府专栏114条、发改委专栏271条。主要围绕国民经济运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节能审查、公共资源交易等我委中心工作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5条,其中2条按照法定程序已公开,并提供申请人获取的网址。另3条不掌握相关情况,已告知获取部门信息或是无相关信息。均在法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年中,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就政务公开专栏,按职责分配到各个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督办相关科室及时准确将公开信息报给信息发布员,保证信息及时上网公示。针对政务公开网站第三方检测情况通报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迅速梳理,将整改问题分解到各相关科室,及时抓好整改,确保各项信息发布准确、完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委权责清单和委各股室职责设置栏目,及时丰富各公开目录,今年在区发改委发布专栏行政权力运行栏目中添加行政强制专栏,保障我委能在权责范围内全面公开各项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对照《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谯区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和委各股室职责将公开任务分解到科室及人,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对不能按照要求完成信息报送的人员将一票否决年底评先评优。委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指导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建立了严格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 制度,未经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审核的信息禁止发布三是制定严格政务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在政务信息专栏公开了《政务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南谯区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在平时的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今年没有一起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规范性进一步提高。区发改委以前发布的权责信息部分没有完全按照权责清单中的权力类型进行分模块发布,今年严格对照《南谯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区级政府权责清单区级公共服务清单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发布权责事项。

    (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得到改进。今年我委重大决策事项2项,除了1项涉密外,发布前能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社会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得到保障。

    (三)各股室协调配合仍需进一步改善。各股室目前虽能把各自工作中需要公开发布的内容较积极主动地发给政务公开科室,但仍有一部分科室公开工作需要催办,各股室对具体该公开的任务还不能明确细化,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南谯区发改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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