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安徽省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若干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3-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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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9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安徽省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17〕71号,以下简称《PPP支持政策》),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 PPP支持政策》出台背景

      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促进民间投资、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省发改委牵头起草了《PPP支持政策》初稿,在征求各市和省有关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后,经省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审议后印发。

      二、《PPP支持政策》主要内容

      (一)推行PPP模式的范围。包括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和公共服务领域,其中新建项目优先考虑采用PPP模式建设、存量项目鼓励转型为PPP项目。

      (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支持政策。包括推动自然垄断行业实行特许经营、实行市政基础设施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给予差异化信贷支持、鼓励按行业打包投资运营以及支持黑臭水体治理、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等内容。

      (三)环境污染治理领域支持政策。包括环境污染直接治理资金调整为运营补贴奖励、推行环境综合服务政府采购、落实产业扶持政策等内容。

      (四)公路交通领域支持政策。包括简化批复方式,通过土地开发使用、财政补贴等方式保障经营性公路项目成本和收益,项目可申请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等内容。

      (五)铁路领域支持政策。包括列入规划的项目向社会资本开放、享受土地综合开发政策、允许地方政府以国有土地入股参与铁路项目建设、用地政策与政府投资项目同等对待、鼓励金融机构为社会资本投资铁路项目创新担保方式、支持省铁路投资基金做大做强等内容。

      (六)能源领域支持政策。包括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增配电网、微电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分布式能源发电、储能项目、光伏扶贫项目、热电联产项目、电能替代项目、油气管网主干/支线、城市配气管网和储气设施、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天然气储备设施及煤层气抽采利用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能源领域PPP项目的信贷支持等内容。

      (七)水利领域支持政策。包括鼓励重大水源工程实行一体化建设运营、政府投入不参与收益分配、加大重大水利工程信贷支持力度、权益保障、节约水资源可有偿转让、不改变用地性质的用地可不占用地计划指标等内容。

      (八)社会领域支持政策。包括新增服务和产品主要由社会力量提供、推动社会服务产业互相融合全产业链发展、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合作项目价格、用地指标适当倾斜并适度扩大用地供给、鼓励采取公建民营方式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等内容。

      (九)强化要素保障。一是完善投资回报机制。二是加强政府资金引导。三是优化项目用地政策支持。四是创新金融服务。五是加强基金支持。

      (十)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健全推进机制。二是创造公平环境。三是加强宣传推介。四是规范PPP合作行为。

      三、《PPP支持政策》具体工作任务

      为推进PPP支持政策落到实处,文件提出了五项具体工作任务,并逐一明确了责任单位。其中:一、鼓励采取PPP方式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后期养护方面由省住建厅牵头负责;二、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方面由省环保厅牵头负责;三、鼓励金融机构为社会资本投资铁路项目创新担保方式等方面由省金融办牵头负责;四、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等方面由省民政厅牵头负责;五、支持符合条件的PPP项目推行资产证券化由省发改委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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