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持续加强农村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巩固脱贫成果

    发布时间:2020-05-15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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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南谯区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兜底作用,通过四项举措把民政扶贫工作落到实处、落到细处,让困难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扎实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经济核对。按照实施精准救助的目标,指导镇、办严格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审核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兜底保障各项工作任务。今年,核对城乡低保117户、250人;新增55户、88人,核销142户、301人。

    实施民政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下拨2020年度临时救助资金60万元,用于各镇办审核发放临时救助资金。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实施,极大提升了申请办理救助的时效性,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受助。今年目前发放临时救助金24.3万元,惠及各类困难对象75人次。

    提高兜底保障水平。对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孤儿、重病、重残等人员实施全方位托底保障,实现救助保障全覆盖,城乡低保最高标准统筹并轨提高至585元/月,五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集中和分散分别提高到900元/人/月、600元/人/月,孤儿供养标准按照集中和分散分别提高到1450元/人/月、1050元/人/月,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兜底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今年已累计对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孤儿、重病、重残人员29290人次,发放各类保障资金2057.08万元。

    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成立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今年,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8处,全部整改完成;组织民政、消防大队专业人士成立安全督查组,对14家敬老院和民办养老机构在制度落实、食品卫生、器械设备、消防设施、老人物品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常态化检查,发现隐患12处,已全部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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