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多举措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发布时间:2020-12-22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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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救助工作,入冬以来,南谯区通过排查走访、强化各项帮扶措施、落实救助帮扶责任,认真做好冬季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确保每一个困难家庭都能平安过冬。

    持续提高保障标准。今年连续6年提高低保标准,城乡低保统筹最高月补差提高至628元/人。特困人员保障按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月标准分别提高到1250元/人、900元/人。孤儿基本生活月保障标准同步提升到集中1510元/人、1100元/人,共有5628名困难群众受益。

    及时启动临时价格补贴。面对今年物价大幅度波动,根据市政府决定,第一时间启动价格补贴机制,通过部门会商,及时筹措资金,为全区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等发放临时价格补贴299.71万元,惠及3.24万人次,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提升临时救助时效。将小额临时救助审批权下放到镇(街道),拨付备用金72万元。对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先救助、后审核,最大限度发挥救急功能。全年共批准临时救助158户次,总支出56万元,其中共对6户家庭开展大额“救急难”17万元,有力提升了救助时效。

    加大排查救助力度。加大区、镇、村三级困难群众走访排查力度,今年先后组织开展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惠民一卡通治理、大数据监督检查及“应保未保”专项治理,共走访排查分散特困对象、空巢老人、困难残疾人及困境儿童3768户,及时发现并解决145户生活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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