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民政系统“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6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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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全市民政系统“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11月9日是全国“119”消防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和《滁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加大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提升机构抗御火灾风险能力。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滁州市“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市民政局研究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以“人人受到消防安全教育,人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为出发点,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现实斗争,动员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凝集社会安全发展共识,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深度融合应用,扎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持续掀起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热潮,全面提升公民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和服务民生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

    11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参加“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各地民政部门要围绕“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主题,积极参加当地政府所举行的的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或多部门参与的大型消防灭火疏散、综合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全面掀起冬季火灾防控消防宣传热潮。

    (二)单位消防安全集中宣传培训。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和《滁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宣传月期间,要组织民政部门及二级机构开展一次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消防疏散演练活动。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利用宣传栏、宣传板、条幅和电子屏等媒介平台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火灾警示和消防公益宣传,在显著位置制作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横幅或电子显示屏滚动字幕不少于2个,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海报或挂图不少于1幅;

    (三)消防安全“五进”集中宣传教育。各地民政部门要针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火灾防控重点,广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参与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尤其是对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要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员工熟知消防安全“一懂三会”知识(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规范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使各民政服务机构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民政服务对象懂得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不堵塞或占用消防通道、不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会报火警、会逃生自救等知识技能。

    (四)开展“全民打卡学消防”参观体验活动。宣传月期间,各地民政部门要组织工作人员及民政服务对象到当地专(兼)职消防队站、消防主题公园和其他多种消防科普教育场馆等阵地进行参观体验,近距离了解消防救援队伍和指战员工作训练,认知消防工作,学习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各地民政部门要依托本地民政服务机构设置宣传点,并开展针对性宣传,努力营造“全民学消防”的浓厚氛围。

    (五)亭城消防志愿者公益服务活动。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发动、组织民政相关人员在中国消防志愿者注册管理平台(微信小程序:消防志愿者平台,详见附件1)注册成为消防志愿者,在提高自身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的同时,参与身边消防志愿服务行动,帮助指导身边有需要的人员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注意做好冬季火灾防范工作,让他们远离火灾事故威胁和伤害。同时,要鼓励多种志愿服务组织将消防安全公益宣传纳入志愿服务内容,面向各自服务对象,开展基本的消防安全科普宣传。

    (六)开展“全民消防大学习”线上活动。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的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和消防宣传“五进”要求,开展“全民消防大学习”线上活动,持续推广“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注册使用(注册使用方法见附件2),各地民政部门要组织本部门及所属二级机构工作人员注册使用,宣传月期间要利用平台全面组织开展一次线上学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严格落实好各自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扎实开展好“119”消防宣传月各项活动,坚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各机构要立足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冬季火灾防范和提升民政服务机构整体抗御火灾风险能力为重点,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大消防安全“五进”宣传教育力度,长效抓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落实,不断夯实消防工作基层基础,确保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三)拓展形式内容。各地各机构要围绕宣传月活动主题,创新形势、拓展载体、丰富内容,开展一系列富有特色的消防宣传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其中,在实践中学习,让消防安全理念、消防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不断促进民政系统平安建设。

    (四)加强信息报送。宣传月期间,各地要结合实际,突出主题、加强策划,及时挖掘和上报民政系统相关活动情况。各县(市、区)民政局将本地活动方案、总结请分别于11月10日、12月1日前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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