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民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08:36 来源:南谯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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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南谯区民政局编制。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谯区民政局联系(地址:南谯区政务新区2号楼,电话:0550-3118393,邮箱:853910442@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南谯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不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制度,狠抓工作落实,使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了有效保障。

    (一)主动公开。严格落实,依规公开。除按照要求,全面完成日常新闻发布、基础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公开、决策公开和执行公开等任务外,重点突出民政行业特色,服务人民群众:一是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办事流程、指南,便于人民群众办理各项事务。二是定期公开民生保障信息情况,让人民群众明明白白享受民生工程带来的实惠。三是对国家、省、市民政重要文件、决策进行解读,本年度解读了《南谯区社会救助审批权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等,为人民群众答疑释惑。2021年,南谯区民政局在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全年共发布政务动态140余条,政务公开信息400余条,其中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对本单位主动公开的目录做到及时维护,全面梳理,对公开信息的来源、审核、发布等过程严格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把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把大量的民政工作信息动态在第一时间提炼发布,搭建了多层次,广覆盖、及时、准确、全面、权威的信息发布平台。

    (五)监督保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南谯区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掌握新条例法定条文和时点时限要求,完善内部处置流转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明确信息发布需经过编辑人员编辑、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三道流程,确保信息发布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发布质量不够高。对于政府公开信息要素把握不全面,不能完整、及时、准确公开信息。例如行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缺乏多样性、趣味性。

    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度不够。在日常工作中主抓业务工作,缺少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坚持依法公开、主动公开,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及考核落实,不断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的轨道。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二是完善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 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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