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民政局关于区人大七届二次会议第86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12-01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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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超 代表:

    您在区人大七届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工作经费和社区工作者报酬待遇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从全省范围来看,我区的社区工作者的收入处于中等水平,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待遇差距还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一是将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平,其工资待遇不低于全市平均工资最低水平。

    二是根据具体社区工作人员培训需求,开展具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职业素养。

    三是根据区里要求,适时根据具体需要,联合区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政策。

    四是研究对已取得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适当增加生活补贴。

     

    办复类别: A

    人:沈涛;基层政权股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3112849

                                

     

          

    滁州市南谯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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