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
(2023年度)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滁州市南谯区民政局福彩公益金项目 |
中央主管部门 |
民政部 |
地方主管部门 |
滁州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南谯区民政局 |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年度资金总额: |
72.15 |
57.93 |
80%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69.15 |
54.93 |
79% |
地方财政资金 |
|
|
|
其他资金 |
3 |
3 |
100% |
资金管理情况 |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分配科学性 |
科学 |
|
下达及时性 |
及时 |
|
拨付合规性 |
合规 |
|
使用规范性 |
规范 |
|
执行准确性 |
准确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符合规范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符合规范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适老化改造、老年助餐、精神康复中心运营等社会福利事业项目 |
适老化改造、老年助餐、精神康复中心运营等社会福利事业项目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老年助餐服务人数 |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
25000人次 |
|
适老化改造户数 |
302户 |
302户 |
|
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的设施建设、维修改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数量 |
2个 |
2个 |
|
质量指标 |
服务补贴标准 |
《滁州市2022年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 |
符合条件均给与补助 |
|
建设标准 |
《滁州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试行)》 |
按照标准完成 |
|
服务标准 |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 |
按照标准完成 |
|
时效指标 |
适老化改造预算执行率 |
100% |
100% |
|
精神康复中心建设及运营预算执行率 |
63% |
63% |
因为万桥社区精神康复中心运营较迟,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
老年助餐拨付完成时间 |
预计年底前完成 |
8月份完成 |
|
成本指标 |
适老化改造评估总价 |
不超过100万 |
96.2万 |
|
精神康复中心建设及运营成本 |
根据合同约定 |
23.78万 |
|
老年助餐补贴项目总成本 |
不超过7万元 |
7万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不适用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老年人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生活质量方面的影响 |
提升效果 |
明显提升 |
|
生态效益
指标 |
不适用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残疾事业发展 |
服务质量 |
有力促进 |
|
社会化养老服务服务质量情况 |
服务质量 |
有效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度 |
≧9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注: 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滁州市南谯区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2023年度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2023年度)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 |
中央主管部门 |
民政部 |
地方主管部门 |
滁州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滁州市南谯区民政局 |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年度资金总额: |
96.2 |
96.2 |
100%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24.15 |
24.15 |
100% |
地方资金 |
72.05 |
72.05 |
100% |
其他资金 |
|
|
|
资金管理情况 |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分配科学性 |
科学 |
|
下达及时性 |
及时 |
|
拨付合规性 |
合规 |
|
使用规范性 |
规范 |
|
执行准确性 |
准确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符合规范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符合规范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通过对302户目标人群老年人开展家庭生活环境和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改善其居家生活环境,缓解因生理机能退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有效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进一步推进我区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便捷化,强化保障城乡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职责。 |
通过对302户目标人群老年人开展家庭生活环境和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改善其居家生活环境,缓解因生理机能退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有效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进一步推进我区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便捷化,强化保障城乡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职责。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服务人数 |
302户 |
302户 |
|
质量指标 |
建设标准 |
《滁州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试行)》 |
按照标准完成 |
|
时效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
预算执行率 |
100% |
100% |
|
|
|
|
|
成本指标 |
评估单价 |
每户5000元 |
每户5000元 |
|
评估总价 |
不超过100万 |
96.2万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不适用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老年人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生活质量方面的影响 |
提升效果 |
明显提升 |
|
生态效益
指标 |
不适用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的普遍认可程度 |
认可程度 |
较高 |
|
|
|
|
|
|
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情况 |
服务质量 |
有效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度 |
≧9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注: 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滁州市南谯区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2023年度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2023年度)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建设及运营补贴 |
中央主管部门 |
民政部 |
地方主管部门 |
滁州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滁州市南谯区民政局 |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年度资金总额: |
41 |
26.78 |
65%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38 |
23.78 |
63% |
地方资金 |
|
|
|
其他资金 |
3 |
3 |
100% |
资金管理情况 |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分配科学性 |
科学 |
|
下达及时性 |
及时 |
|
拨付合规性 |
合规 |
|
使用规范性 |
规范 |
|
执行准确性 |
准确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符合规范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符合规范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各地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布局不断优化、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进一步改善基础条件。 |
各地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布局不断优化、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进一步改善基础条件。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的设施建设、维修改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数量 |
2个 |
2个 |
|
质量指标 |
服务标准 |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 |
按照标准完成 |
|
时效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
预算执行率 |
63% |
63% |
因为万桥社区精神康复中心运营较迟,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
成本指标 |
建设成本 |
根据合同约定 |
26.78万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不适用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为有康复需求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康复训练、康复转介等综合性服务后,服务对象的感受 |
提升效果 |
明显提升 |
|
生态效益
指标 |
不适用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的普遍认可程度 |
认可程度 |
较高 |
|
残疾事业发展 |
服务质量 |
有力促进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到服务精神障碍对象(或其家属)的满意程度 |
满意度 |
≧9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注: 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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