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司法局“十四五”规划具体计划

    发布时间:2020-11-06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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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治政府建设: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清单制度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打造“全区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把政府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全面建成法治政府,争创国家、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县)。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坚决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三)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行政复议体制,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现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强化执法工作保障,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方面制度,运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全链条规范行政执法。

    (五)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

    1.优化线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要坚持“法律服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的功能定位,通过整合资源,实现各类别公共法律服务应驻进驻,集中受理和解决群众法律服务事项,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型窗口。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统筹基层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把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打通服务居民“最后一公里”。按照《安徽省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基本规范》要求,建成规范化司法所4个,努力打造基础设施完备、制度机制完善、保障体系有力、工作队伍健全、业务开展活跃的高水平规范化基层工作平台,为“十四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保障。

    2.优化“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推进“数字司法、智慧司法”建设,依托皖事通、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徽法律服务网等省级平台的滁州站点,按照“应上尽上”原则,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办理,实现“一网通办”。以智能化信息技术促进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创新,开展网上立案、线上调解、在线庭审、接收电子送达、互联网仲裁业务。

    3.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均衡配置。合理配置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调整优化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机构布局。引导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流动,开展精准公共法律服务。推进仲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构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结合实际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

    (二)进一步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1.实施法治惠民工程。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环境污染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将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提高到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推动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引导法律服务人员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参与信访接待、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理等公益性法律服务。

    (三)进一步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功能

    1、着力南谯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服务“创新主体培育计划”,在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激发创新创业活力、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培育发展新动能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推动实现发展动力转换。围绕实施开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落实《南京都市圈法律服务业协调发展战略框架协议》,为全面融入“大江北”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协助。加强宁滁两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在相互维权、代理涉及两地的商事诉讼或仲裁时共同化解纠纷。               

    2、着力为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法律服务。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工作和参与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风险评估、法制审核工作机制。引导支持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党政机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信访、国家赔偿等法律事务。把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专业意见作为特定市场经济活动的必备法律文书。围绕污染防治,配合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环境保护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搭建法律服务平台,做好涉及环境问题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健全完善律师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机制,切实做好因环境问题损害当事人权益的公益法律援助工作。围绕精准脱贫,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加强对贫困人口合法权益的保护,及时提供法律维权帮助。积极为乡村企业发展和贫困人员自主创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3.着力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推进法律援助参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工作,依法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建立律师专属辩护制度,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三、完善社区矫正对象管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精神,依法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监管管理和教育帮扶活动,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转变社区矫正执法理念,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向教育帮扶侧重,以社区矫正融入社会为目的,根据社区矫正的具体情况制定矫正方案。

    (二)建立统一的社区矫正执法机构负责全区社区矫正的规范执法。进一步强化监管安全、制度管理、流程清查、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提高社区矫正社会力量参与率。社区矫正机构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需要积极协调联系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供社会保障。通过公开择优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承担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和社会矫正的其他辅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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