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南谯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2-22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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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2022年8月省政府印发《安徽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2022年12月市政府印发滁州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确保省、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落地落实,区依法行政办牵头起草了《行动计划》。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区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南谯、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率先突破、走在全省前列,结合实际,因此,有必要制定《行动计划》

    三.起草过程

    2023年1月3日至1月6日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相关意见已吸纳。2月13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召开了征求意见会,区依法行政办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了该《行动计划》(审议稿)。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南谯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经会议讨论通过后,以区政府名义在2月20日印发实施。

    、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与市《行动计划》总体保持一致,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组织保障三个部分,与省市不同部分以下划线标示。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提出《行动计划》的总目标及年度目标,明确2022年为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固本年、2023年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突破年、2024年为法治政府建设争创一流年。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包括全面优化行政制度供给、全面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落实履约践诺工作、全面完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强化法治保障能力五个方面共32项具体举措。

    第三部分组织保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推动落实、加大宣传力度3项内容。

    五、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贯彻落实对照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以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出亮点为逻辑起点,创新法治政府建设手法步法打法,坚持一年强基础、两年见突破、三年创一流,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任务及我区实施方案明确的30项具体任务,进一步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制度体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等,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解读咨询渠道:0550-306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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