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5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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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谯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谯区司法局现对南谯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谯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类别:服务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5.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5.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20243-创建工作结束

    评测依据:根据最新版《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服务项目内容:

    根据《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3年版),为南谯区2024年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具体服务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内容包括网络检索、材料查证,第二阶段包括实地核验、满意度调查。按需提供法律知识测试、专家指导和培训服务。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证明)。

    四、报价要求

    响应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包括各项工作的全部费用的含税价格。

    五、材料报送要求

    有意向报价供应商需报送下列材料:

    1.报价单;

    2.报价人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复印件或法人证件复印件;

    3.实施技术方案;

    4.信用情况证明资料;

    5.业绩证明资料(服务合同复印件);

    6.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报送材料要密封并加盖公章,于2024315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以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地址:南谯政务新区3号楼103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3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谯区司法局会议室(南谯政府新区3号楼103室)。

    七、供应商评定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八、合同签订

    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六日内,到我局签订采购合同。

    九、其他须知

    1.报价人提交的材料不退还。

    2.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可联系南谯区司法局周婕,电话:0550-3901857

     

     

     

     

     

     

     

     

     

     

     

     

     

     

    附件:评分细则

    评分细则

    序号

    内容

    评分细则

    分值

    1

    团队人员

    1. 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

    1)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机构颁发的《法治建设督察员》聘用证书的,得2分(聘期过期不得分);

    2)作为项目经理/负责人,主持过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估项目的(需提供项目委托方验收证明),得1分;

    3)发表过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论文的,得2分。

    2. 拟配备的项目组成(项目负责人除外):

    1)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中国商业联合会下属单位工信部下属单位颁发的数据分析师证书的,1个得2分,最高得6分;

    2)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市或县区级政府颁发的法治建设督察员聘用证书的,1个得2分,最高得6分;

    备注:

    1、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名单(格式自拟)、各类证书需提供证书影印件;

    2、项目组成员一人多证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得分统计;

    3、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社保证明材料,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个人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17

    2

    供应商业绩

    1.20201月1日以来,具有省级(含省厅)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评估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满分12分;

    2.20201月1日以来,具有地市(或县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评估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满分9分。

    备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影印件;

    2.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相关信息的,须同时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影印件,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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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供应商实力

    2.供应商具有下列软著证书(证书要在有效期内,提供软著影印件),每个得3分,本项满分12分:

    1)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管理系统;

    2)法治政府建设评估系统

    3)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填报平台系统;

    4)法治政府建设在线评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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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技术方案

    服务机构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服务方案,其内容应当包括:

    1.服务方案及工作流程(10 分)

    提供科学合理,全面完整,可操作性强的服务方案得 10-7 分;

    提供科学合理完整,可操作性较强的服务方案得 7-4 分;

    提供合理完整,可操作性一般的服务方案得 4-1 分;

    未提供得 0 分。

    2.服务质量、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0分)

    提供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内容齐全,内容清晰合理、可实施性强得  10-7 分;

    提供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内容齐全合理、可实施性较强得 7-4 分;

    提供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内容描述含糊、可实施性一般得 4-1分;

    未提供得 0 分。

    3.管理制度(10 分)

    提供管理制度内容齐全,科学清晰合理、可实施性强得 10-7 分;

    提供管理制度内容齐全合理、可实施性较强得 7-4 分;

    提供管理制度内容描述含糊、可实施性一般的得 4-1分。

    未提供得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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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售后服务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中内容完整性、服务机制、响应时间进行综合评审,优秀8-10分,良好5-8分,一般2-5,较差未提供不得分。

    10

    5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得10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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