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开南谯区市司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谯区司法局办公室(电话:3065457)
一、概述
2017年,区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由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科室、社区矫正大队、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领导班子全面参与、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公开制度。在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今年年初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工作规范,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建立了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加强网站建设。以强化政务公开功能为重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栏目,落实政务公开制定。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涉及数据分析、工作计划、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业务科室工作中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度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0件。
五、咨询、投诉情况
本局2017年无咨询、投诉情况。
六、政府支出和收费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费用纳入本局机关的财务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7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本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需改进和完善的地方,比如,信息公开应当更加及时快捷,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不断拓宽。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