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司法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21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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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4年,南谯区司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在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模式,向社会公布了《南谯区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南谯区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实行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全面,已走上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96条,由于网站的更新,数据统计只是大概数字,但是在旧网站有360条信息,新网站的信息情况如下:领导活动5条,机构设置1条,内设部门1条,下属单位1条,人事任免1条,业务性文件9条,政策法规4条,行政执法11条,政务公开专题3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在网站首页设置了信息公开申请栏目,同时接受传真申请和现场申请。本年度截止报告日,我局没有收到通过以上方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要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本年度截止报告日,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在本系统内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督促力度还有待加强,各科室处和各基层司法所对信息的报送与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和督促,做好本系统内政府信息收集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按各项规定和制度,在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基础上,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审批和发布流程,迅速及时地公开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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