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司法局负责人解读]卢俊林: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创建无障碍环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2-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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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2018年11月,住建部、工信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等国家部委印发《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建标〔2018〕114号)。为深入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加快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水平,2019年6月,市政府明确由市重点处牵头推动无障碍环境城市创建工作,市重点处依据国家有关部委印发的《创建无障碍环境工作标准》起草了《滁州市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必然要求。开展创建工作对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重要指示,保障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融入社会生活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为起草好我市的无障碍环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6月28日,市重点处赴省住建厅就无障碍环境市创建工作进行汇报,了解创建动态和要求。7月8日至9日,市重点处会同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残联等部门赴淮北市学习交流无障碍环境市创建工作。学习考察后,市重点处依据国家有关部委印发的《创建无障碍环境工作标准》起草了《滁州市创建无障碍环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并在书面征求了33个部门的意见后进行了修改完善。7月25日下午,许光友副市长主持召开重点责任单位征求意见会,就无障碍环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7月27日下午,市司法局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该《工作方案》符合政策规定。7月29日,市政府第35 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滁州市创建无障碍环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到2020年,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达到全国无障碍环境城市标准。

    五、主要内容

    一是加强无障碍环境城市创建的组织管理,成立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民政、残联等部门参加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相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确保新建的道路和建筑物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制定既有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实施无障碍环境城市创建的指导与监督,要求已经建成的无障碍设施应加强管理和维护,并确保使用情况良好;建立有效社会监督机制,发挥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残疾人、老年人代表等社会群体的监督作用,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进行监督;组织开展对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的自觉性和能力;组织开展无障碍宣传工作,制作播出无障碍公益广告、宣传片、专题片、印发宣传资料,提高公众的无障碍意识,教育公众维护、爱护无障碍设施,形成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实施道路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公共建筑城市广场和城市绿地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公共停车场(库)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居住建筑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信息交流无障碍环境建设。

    六、惠民利企创新举措

    无障碍环境市创建主要是推动便于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所进行的建设活动。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效推进。创建领导小组成员要承担起本部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率先垂范,靠前指挥,根据创建的标准和要求,深入研究谋划,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市创建无障碍环境城市领导小组要根据创建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协助,主动配合,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无障碍有关法规和规定,通过制作无障碍设施专题公益宣传片和广告,开辟宣传栏,及时报道创建动态和典型经验等形式,正确引导和普及无障碍知识,增强市民的文明素质,提高道德水平,形成全社会关爱弱势群体、关心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

    三是开展创建考评。由无障碍创建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民政(老龄)、残联、妇联、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以及部分老年人、残疾人代表,对照创建无障碍环境工作标准对建设和改造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检查,一是检查无障碍设施建设质量;二是检查无障碍设施是否规范使用;三是检查无障碍设施的布局是否合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立即整改。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市无障碍创建领导小组按照工作步骤,采取多种形式,对我市无障碍环境创建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有效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组织不力、敷衍塞责、效果不好的,将严肃批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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