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实施开展“园区贷”业务有关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2-05-31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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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求实施开展“园区贷”业务

    有关情况的函

     

    各镇、街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全力帮扶企业共渡难关,平稳健康发展。同时,为了贯彻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切实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进“批量贷投联动”模式在滁州市试点,创新科技企业融资模式。依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省级“园区贷”业务模式基础上,优化合作机制,切实为辖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现将有关情况征求意见如下,请于5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nanqjrb@126.com,无意见也请书面盖章反馈,联系人:孙莹,联系电话:3919136。

    一、实施范围。

    南谯区全域符合工信部划型标准的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等普惠领域的市场主体、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其中,“贷投批量联动”模式重点支持同意政府基金以市场化方式入股,愿意出让期权或签订优先认购权的科创企业,或政府引导基金已投资或拟投资的科创企业。 

    二、合作模式。

    由省普惠融资担保、合作银行、区级授权主体共同签订业务合作协议。

    (一)实行名单制。由经开区、高教城、各镇(街道)推荐,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区直部门复核确认建立“白名单”。区经信局负责牵头做好“白名单”的动态管理(符合贷投联动批量业务“白名单”由区财政局推荐确认、动态管理,每批次原则上不少于5户

    (二)优化业务流程。

    1.企业申请。“白名单”内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向区经信局提出融资申请,区经信局会同平台及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将名单提供至合作银行。

    2.银行审查合作银行根据本单位信贷制度进行主审批,并负责“白名单”内企业融资业务贷前、贷中、贷后管理工作。

    3.见贷即保。担保公司简化内部审批流程,不具体审查合作协议项下每一笔业务具体内容,每一笔项目担保额度以合作银行审批结果为准,即“见贷即保”。

    合作各方一致同意降低担保贷款门槛,原则上不设置资产抵(质)押措施。

    三、具体内容。

    风险补偿机制。单设风险资金池,规模1000万元,其中区财政出资500万元、经开区出资300万元、高教城出资200万元,实行封闭式运营,根据代偿情况动态补充(同比例补充)。委托银丰担保公司作为区级实施主体,在合作银行开设专户。放大倍数为 10倍,期限为3年,单户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优化产品模式。结合我区实际,将省级“园区贷”业务产品模式与贷投联动批量业务模式有机结合,进一步降低了企业融资门槛、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争取银保监的信贷支持、进一步降低区级风险分担比例。

    (三)风险分担比例。“白名单”内企业发生代偿,省普惠融资担保、合作银行、区级风险资金、银丰担保公司,分别按照40%、30%、20%、10%的比例承担风险责任。代偿率以5%为调控标准。

     

                                       

                                   南谯区财政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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