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5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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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财绩202324号

     

     

    滁州市南谯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乌衣镇,龙蟠街道,滁州高教科创管理服务中心,南谯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预算法》、《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皖发〔2019〕11号)、《滁州市委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滁发〔2019〕23号)南谯区 南谯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发〔2019〕23号)等文件精神,为强化预算绩效责任,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我局结合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实际,对择选的2022年度财政支出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22年度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24个(具体名单见附件)。

    、评价内容和指标

    (一)评价内容

    1.绩效目标设置及完成情况。

    2.预算实施、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情况。

    3.部分项目的政策性评价。

    4.执行财经纪律情况。

    5.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评价内容。

    (二)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参考《南谯区财政局关于发〈滁州市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1号)、《南谯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的通知》(财预〔2016〕55号)及其附件。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2023315-515日。

    )评价方式

    纳入2022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由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工作。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股牵头组织,各归口业务科室负责实施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向预算部门下达绩效评价通知书。相关部门、单位应配合财政局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有关工作;第三方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评前调研、制定绩效评价方案、实施绩效评价、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三)工作分工

    财政局成立个检查小组,从有关支出科室、预算绩效管理股和中介机构抽调有关人员参与,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成员:苏颖金言哲、湛蕾、第三方评价机构成员

    评价项目:区卫健委等单位(老年助餐、幼儿托育、三公里就业、健康口腔暖民心工程、区民政局(社区工作经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区卫健委(计生利导资金、医改专项资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抚恤资金)、区人社局(机关养老保险基金)、龙蟠街道办(龙蟠街道政府财政运行)

    第二组成员:雷霆、李苏皖、第三方价机构成员

    评价项目: 区水利局部门整体支出、滁河新增工程)、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2021年高标准农田)、区文旅局(旅游专项资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区教体局(课后服务)、区机关事务局(政务新区物业费)

    组成员:傅灵会孙莹、徐丽君、第三方价机构成员

    评价项目: 市六中(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区教体局(部门整体支出)、区城管局(农村垃圾清扫保洁项目)、区住建交(2021年农村公路项目)、高教科创城(滁州市高教科创城产业园及文体活动中心PPP项目)、二职高(滁州市旅游商贸学校(市二职高)南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区重点处(担子片区棚户区改造(桃园小区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经开区和乌衣镇(长三角一体化宁滁省际毗邻新型功能区启动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结果应用

    财政局将在2022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中,选取部分重大项目评价结果报送人大常委会,并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和预算安排使用方向调整的重要依据。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绩效评价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环节。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理念,理顺工作机制,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发挥绩效评价作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二)确保质量,协同推进工作。各责任主体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着力提升绩效评价质量。各绩效评价小组要规范工作程序,牵头做好有关单位及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资料,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和条件。第三方机构要完善绩效评价方式方法,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增强问题的分析深度。

    (三)注重时效,把握时间节点。绩效评价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责任主体要提高工作时效,加快工作进度,牢牢把握时间节点,确保评价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各绩效评价小组应于55日前将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经预算绩效管理股复核后报局领导审阅,515日前发布正式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要及时送预算和相关支出科室备案。

    (四)强化应用,突出绩效导向。各单位要以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为落脚点,认真分析研究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和评价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问题整改,完善制度和举措,推进预算管理水平有效提升。财政局将强化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并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

     

     

    附件:2022年度区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计划表

     

     

    滁州市南谯区财政局

    2023年3月10日


    2022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计划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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