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8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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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现公开南谯区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公开本单位信息,我局将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为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确定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内容,继续对信息公开实行审核制,审核后由局办公室统一进行公开。

      (二)严格执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要求

      按上级要求及时向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完善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工作规范,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流程,强化了工作时限要求。按要求对局基本工作信息实行主动公开,相关基本工作信息实时动态发布。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持久性和经常性。

      (三)深化公开内容

      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主动公开各类政策文件,对社会广泛关注、事关公民和企业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发布并公开政策内容、办理条件、所需资料、政策依据等内容,帮助公民及企业了解相关事项政策依据、办理程序。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设置、政府采购、部门动态、财政预决算、扶贫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0条。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内,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收取过费用,也没有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有: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

    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继续围绕政务公开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比如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等,不断探索公开方式和范围,切实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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