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委六届十二次全会主要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1-06-18 09:34
    【字体:打印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召开2021年第二季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调度会议,抓好基础工作,重点抓好记账户基础数据。一季度我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核定绝对值11279元,同比增长15.8%,绝对值排名全市第6,增幅排名全市第4。根据原始统计数据初步测算,截止五月底,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5771元,同比增幅24%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深入企业宣传高层次人才和博士工作站的相关政策,做好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引博行动。引导企业重视人才,指导企业申报博士工作站,以平台建设推动高层次人才引进,让企业意识到高层次人才对企业创新发展的关键性作用。目前已引进30名博士等高层次人才。

    三、乡村振兴

    1、召开法律法规及就业失业政策培训,提高困难人员政策知晓率,鼓励和引导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推荐发放创业贷款7人,贷款金额120万元;累计组织新录用农民工开展技能培训660人次。

    2、通过建立“南谯区劳动用工实名制和工资支付预警信息系统”,将全区所有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纳入实名制管理,银行通过农民工实名制考勤按月比对按月足额发放基本工资。截止目前,全区已纳入44家在建项目,在册人数25813人,累计通过银行代发工资2.69亿元。

    四、深化人力资源改革

    突出就业优先政策导向。着力加强就业优先导向的宏观调控机制,坚持把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切实增强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作用,促进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良性循环。

    五、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1、就业创业工作。组织开展就业援助专项活动,社区(村)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困难群众开展上门走访活动,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困难家庭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落实25名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共7.5万元,分别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公益性岗位312个、300个,帮助企业招工3094人,新增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困难群众137个,发放岗位社保补贴资金56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是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城乡居保工作进行部署,以提高缴费标准为重点,全力保证城乡居保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培训,提高服务质量,按照“人员专职化、工作精细化、服务规范化”要求,加强对镇、办、村(社区)经办机构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三是强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印发《城乡居保新春宣传年历》等宣传资料,同时进村入户宣传城乡居保政策,积极引导参保居民选择高档次缴费。四是树典型,提升养老金水平,积极发挥6000元最高缴费档次人员的示范引领作用,树立正面典型,增强城乡居保政策吸引力,真正做到保民生、惠民生。

    截止5月底,全区城乡居保参保缴费人数 2.81  万人,完成市局下达任务的  39.18%,缴纳保费  2259.790万元,人均缴费 806.64  元,新增到龄人均养老金 159.05 元,已发放养老金  2634.46 万元,养老金发放率为100%

    3、职业技能培训。全面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做好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情况摸底、政策宣传工作,截止618日,组织539人参加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完成317人。40人参加援企稳岗以工带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2084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