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人社复〔2024〕18号:关于同意滁州市旭香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4-19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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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人社复202418  

    关于同意滁州市旭香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的批复


    滁州市旭香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实行非标准工时制申请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原安徽省劳动厅《安徽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劳护字〔1995〕225号)规定,同意你单位申请的管理、驾驶员等岗位2人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厨师、服务员、勤杂等岗位16人实行综合工时制。

    二、你单位应当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恰当方式,确保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并留好调休材料备查。 

    三、你单位应将实行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范围及时向涉及员工公示。

    四、本次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4月19日起至2024年12月29日止,下次申报时间为2024年12月,逾期申报将不予审批。 

     

     

    滁州市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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