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按规定程序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2日—2020年11月1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申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异议的,请提交书面举报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50-3901967;
监督电话:0550-3901973;
附件:南谯区2020年第11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汇总表
南谯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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